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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5年度昆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拟给予记功奖励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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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规〔2019〕5号)精神,经各有关单位申报,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议推荐,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昆山市事业单位2023-2025年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工作人员给予记功奖励,奖励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如实反映,联系方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12-65210129。

附件:拟记功人员名单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