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询比采购公告(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服务采购项目)
各响应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1.采购项目名称: 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燃气管线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服务采购
2.项目编号:
3.釆购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4.项目概况:
本项目作为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的配套燃气管线工程,建成后将为白云恒运电厂燃机提供天然气作为发电燃料,是电厂项目不可缺少的重要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约2.16KM高压燃气管道,起点由唐阁路现役DN700管道开口,往南延铁路东线、大朗东路市政道路中央绿化带敷设至恒运电厂站内计量站,设计压力为5.0MPa,管径D508,建成后每年总达产供气规模为6.71×108Nm3。
5.项目预算(估算价)在开启响应文件前不公布。
6.成交响应人数量:一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1. 采购内容和范围: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规及标准要求对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燃气管线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和竣工环保验收后一年的环保咨询顾问服务。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建设工程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日后一年止。
3. 服务地点: 广州白云区
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等要求。对白云恒运天然气发电项目燃气管线工程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工作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一年的环保咨询顾问服务。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主体、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资质要求:无
(三)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一个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
(四)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五)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处罚或列入失信记录为准);
4.被列入广州发展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6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7月24日17时00分,自行到广州发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报名并及时下载询比文件。询比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17时30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年7月28日9:0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六、异议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0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3785301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九、异议申诉:
1.如果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开启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除开启过程的异议外,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交书面异议书原件,异议书应加盖响应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附件1)。
2.响应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响应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项目采购监督部门提交书面异议申诉书原件,异议申诉书应加盖响应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附件2),项目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3.项目采购监督部门::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2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