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挖潜桓仁水库发电供水效益的汛末回蓄水位精细化调控研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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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挖潜桓仁水库发电供水效益的汛末回蓄水位精细化调控研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挖潜桓仁水库发电供水效益的汛末回蓄水位精细化调控研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83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83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斌 电话:010-57336320
邮箱:12102702@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挖潜桓仁水库发电供水效益的汛末回蓄水位精细化调控研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483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4835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大连理工大学 | 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87.336400 | 193.4500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 业绩 | 1、跨流域引调水背景下尼尔基水库优化调度研究、吉林松辽水利水电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6月9日 2、河道型水库调洪演算研究一三峡水库为例项目、湖南防灾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2日 3、浑江流域梯级水电站实时安全经济运行技术研究、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禹水电开发公司、2022年6月 4、桓仁水库流域极端天气预测与应急风险决策技术研究、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禹水电开发公司、2023年8月 5、基于精细化模拟的水电站运行后评价体系研究、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禹水电开发公司、2023年11月 6、大汶河流域干支流洪水演进模拟及水工程联合(优化)调度方案编制服务、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4年7月 7、水库防洪调度业务能力提升、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2025年11月13日 | 凤城市石桥水电站工程安全鉴定及洪水调度方案编制、凤城市石桥水力发电站有限公司、2026年04月08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104835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斌 电话:010-57336320
邮箱:12102702@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