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龙子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双评定整改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详情
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龙子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双评定整改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6-YL-002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龙子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双评定整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6月02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单位:河南省云鹏实业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上蔡县洙湖镇岳洼村;
成交金额:1410000.00元;
成交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补充文件(如有)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最终达到各消防系统正常使用;通过第三方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
工 期:5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项目经理:王亚红;
级别及注册编号:一级、豫1412023202503329
评审总得分:83.34分。
三、评审专家名单:侯晓峰、韩淑君、刘晓琳(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标准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代理服务费*80%,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1332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如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请于成交公告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宏达路67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55398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拓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112号2号楼二层(国基路索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阳光嘉苑对面)
联 系 人:李雪、孙登雯、郭保瑞、程鹏
联系方式:0371-63336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孙登雯、郭保瑞、程鹏
联系方式:0371-63336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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