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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删除 第六章 评标细则中 4.2 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 | 四、价格分(满分为20分) 4.1价格标的开启:技术资信分确定后,将开启合格投标人的价格标,公开宣读并由投标人确认。对没有合格的投标人价格标将不予开启。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终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评标价格)]×20%×100 4.2 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 (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取评标基准价和评审报价。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 四、价格分(满分为20分) 4.1价格标的开启:技术资信入围投标人确定后,将开启合格投标人的价格标,公开宣读并由投标人确认。对没有合格的投标人价格标将不予开启。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终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