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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叉车维保(2026-2029)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叉车维保(2026-2029)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叉车维保(2026-2029)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202601BA2001773206353、代理编号:GXTC-A1-2622006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8日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5日9时30分00秒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凌迪物流设备有限公司
不含税单价合计:1504856.5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德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不含税单价合计:1336130.48元

评标情况:正常
招标要求响应情况: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6-7-20至2026-7-23 19:00:00(北京时间)止。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向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联系电话:17895547705。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系人:朱延
电    话:17895547705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