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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6)4128沈阳全民健身中心网球场地出租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发布时间:2026-07-2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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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全民健身中心网球场地出租项目征集公告 
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沈阳新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组织本项目竞租活动。现对沈阳全民健身中心网球场地出租项目 进行竞租。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4128  
2.项目名称:沈阳全民健身中心网球场地出租项目
3.项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四马路86号
4.拟出租面积:
室内建筑面积:6993.06平方米;
室内使用面积:3670.99平方米;
室外面积:8470.75平方米。
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包,拟定征集 1 家承租方。
6.出租底价:124.35万元(首年)。
7.租赁期:五年+四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五年,第五年出租方对承租方运营效果及场馆整体定位进行全面评估,如出租方对场馆整体定位无重大调整,且认可承租方运营效果,则双方在第五年运营期结束,续签后四年合同。
如新建室内场馆未能在2027年12月31日前建成,则承租方需按照室外网球场地建设并实施运营,首年租金不变,运营五年期间,由原来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增涨1%,调整为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增涨2%。第一个五年运营周期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后续的四年不续签。
8.其他披露事项:
8.1本次出租标的包含的房产及部分场地目前为原租户在使用状态,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拥有优先承租权。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租户,原租户会在2026年8月8日完成搬离并腾空房屋。
8.2本次出租标的出租方经授权对出租标的进行运营管理,权属清晰。
8.3本次出租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成交后需征得银行同意。
8.4承租方需出资对原室内外网球场地进行升级改造,且需自建一个至少4片以上的室内标准网球馆(气模或篷房形式),租期5+4年,租金逐年递增1%。
8.5如新建室内场馆未能在2027年12月31日前建成,则承租方需按照室外网球场地建设并实施运营,首年租金不变,运营五年期间,由原来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增涨1%,调整为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增涨2%。第一个五年运营周期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后续的四年不续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意向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清晰可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2025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利润表,且不得净利润为负,如提供内部出具的财务报表,另需提供真实性盖章版承诺函。
3.意向承租方3年内,应满足如下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ourt.gov.cn/”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承租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5.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租。否则,相关竞租均无效。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6.2024年至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止,承租方必须具备持续运营室内网球场馆的运营管理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证件等证明材料)。
7.意向承租方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竞租文件真实性的承诺,公示期出租方有权对经营业绩进行核实,如有造假直接取消成绩。格式可自拟,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8.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考察。意向承租方须单独出具承诺函,承诺已充分知悉项目现场全部情况,并完全认可、接受征集文件中的要求及现场所有现状。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盖章版声明函。
10.因意向承租方需自建一个网球馆,网球馆包含至少4片标准室内场地,且对原有场地进行升级改造,投入预计 500万元以上。
意向承租方提供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材料,要求金额大于或等于500万元。
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材料可以是《单位存款证明书》或《资信证明书》或其他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材料。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的项目,请详细阅读征集文件及平台服务指南,如征集文件与平台服务指南要求不一致的,请以征集文件要求为准。
注: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官网(https://www.lnygcg.com/)查阅本项目公告内容,点击【我要参加】按钮至“辽宁阳光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b.lnygcg.com/qytpbidder/),据实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进行登录操作。(请供应商保管好登录账户用户名、密码等关键信息。)
四、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0日16:00至2026年8月3日16:00(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征集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意向承租方,请登录辽宁阳光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b.lnygcg.com/qytpbidder/)选择项目报名、下载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收取征集文件费。意向承租方在获取征集文件前,需按标段在线分别交纳系统服务费200元及代理咨询服务费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应当通过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将上述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特定虚拟子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请意向承租方注意在获取征集文件时间内下载征集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2)交易过程中不同环节和款项可能产生多个虚拟子账号,意向承租方应仔细检查所汇款项对应特定的虚拟子账号,因多缴、错缴等情况带来的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唱价时间和地点
2026年 8 月 4 日 9:00 (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 产权大厦5楼502号唱价室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6份。
电子响应文件1份,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提交方式: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照征集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电子响应文件命名:项目名称+意向承租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电子响应文件拷贝至U盘同纸质文件一同密封。响应文件密封形式详见征集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意向承租方超过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成功提交的视为放弃响应。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征集公告同时且仅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http://ggzy.sheny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网站媒介转载无效。
七、交易保证金要求
1.交易保证金金额: 1,000,000.00 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按系统提示进行交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
(1)意向承租方应当通过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将上述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特定虚拟子账户,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请意向承租方注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 ,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2)交易过程中不同环节和款项可能产生多个虚拟子账号,意向承租方应仔细检查所汇款项对应特定的虚拟子账号,因多缴、错缴等情况带来的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万元整。鉴于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代理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收取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同意由征集代理机构直接将交易保证金中的40万元支付给出租方,支付到账后该交易保证金即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剩余60万元保证金由征集代理机构扣除应收取的服务费用后原路返还承租方。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挂牌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未接受公告出租条件及要求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承租;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征集程序的;
(4)在征集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征集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系统客户,客服电话:024-81663028。
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沈阳新阳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马路86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1394020420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联系方式:曹先生,024-81663026 
邮箱地址:csp@spr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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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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