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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S110000D013105045002中电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6.2733%股权

项目详情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电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86.2733%股权 项目编号: S110000D013105045002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转让比例: 53.481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14706.2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6-7-20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2,20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信息发布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
(1)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其余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如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①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金额(含交易保证金)应当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2026年10月31日前支付至总价款的51%,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
(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本项目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按如下方式支付交易价款:①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金额(含交易保证金)应当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2026年10月31日前支付至总价款的51%,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
(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本方知悉并同意《关于中电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14706.2万元。其中: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3.4808%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9116.37万元;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32.7925%股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5589.83万元。如果本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溢价部分由转让方按各自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关于中电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职工安置方案》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其他事项,如涉及职工安置费用等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企业具备的特种行业资质,并自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特种行业审批机关对标的企业的股东资格的相关规定,应符合特种行业关于该类企业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并按照该规定或要求履行后续交易流程。 5.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32025bj1000537-2
数据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中电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6.273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85765156381U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300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注册地(住所):
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评估基准日: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决议类型: 转让行为批准时间: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5)
营业收入(上年度): 25,415.78 利润总额(上年度): -422.72 净利润(上年度): -343.79
资产总额(上年度): 50,156.07 负债总额(上年度): 39,345.7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10,810.31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6-6-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7,449.19 利润总额: -710.73 净利润: -631.71
资产总额: 51,449.25 负债总额: 41,270.65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178.6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中电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7.48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 32.79
石家庄绿诚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