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606-440103-04-05-94594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
| 标段名称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下称“项目”)位于浣花路以南、沙涌新村以东,项目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规划用地面积合计约11073.5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合计约24738平方米。拟建高层住宅(建筑限高80米,地上26层),公共配套及地下3层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39164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约1831.07㎡。项目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联通地块内部的人行连桥(不包含市政天桥)、规划设计要点附属的地下空间及附属工程、样板房等。监理服务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审计等相关工作。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详见合同条款。 |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接到委托人进场通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含勘察)、实施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改造、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7.07522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7-2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10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10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8-10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聚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陇西直街60号之一408房 |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873004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卓毅 | 联系电话 | 020-3786075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6-440103-04-05-94594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
| 标段名称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下称“项目”)位于浣花路以南、沙涌新村以东,项目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规划用地面积合计约11073.5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合计约24738平方米。拟建高层住宅(建筑限高80米,地上26层),公共配套及地下3层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39164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约1831.07㎡。项目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联通地块内部的人行连桥(不包含市政天桥)、规划设计要点附属的地下空间及附属工程、样板房等。监理服务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审计等相关工作。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详见合同条款。 |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接到委托人进场通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含勘察)、实施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改造、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7.07522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7-2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10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10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8-10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聚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陇西直街60号之一408房 |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873004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卓毅 | 联系电话 | 020-3786075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606-440103-04-05-94594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
| 标段名称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荔湾区坑口浣花路以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下称“项目”)位于浣花路以南、沙涌新村以东,项目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其它交通设施用地S9,规划用地面积合计约11073.5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合计约24738平方米。拟建高层住宅(建筑限高80米,地上26层),公共配套及地下3层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39164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约1831.07㎡。项目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复为准。 |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联通地块内部的人行连桥(不包含市政天桥)、规划设计要点附属的地下空间及附属工程、样板房等。监理服务内容包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审计等相关工作。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详见合同条款。 | ||
| 工期(交货期) | 本合同监理服务期自监理人接到委托人进场通知起算,至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含勘察)、实施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改造、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37.07522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53.html)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⑥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资格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7-2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10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8-10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8-10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聚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陇西直街60号之一408房 |
| 招标人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020-873004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卓毅 | 联系电话 | 020-3786075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