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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n \t 泰山数字经济产业园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n

项目详情



泰山数字经济产业园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泰安市熙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泰山数字经济产业园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第一标段SJ-GC-20260717-02-01
 第二标段SJ-GC-20260717-02-02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碧霞湖南路以东、谢过城街以北、明堂路以西。一标段室外面积(包括道路铺装、绿化)约29298.55㎡,二标段室外面积(包括道路铺装、绿化)约23746.54㎡。
2.4招标内容
1.一标段(04、07地块东侧)招标内容为:①一标段施工图设计;②一标段工程施工;
二标段(05、07地块西侧)招标内容为:①二标段施工图设计;②二标段工程施工。
2.施工图设计部分:04、07地块东侧、05、07地块西侧整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配套工程全部专业施工图设计,建筑退层退台绿化景观设计、覆盖景观、绿化、道路、铺装、景观小品、水景水系、雕塑、造型苗木、造型置石、景观照明、无障碍、构筑物结构等全套施工图深化、图纸编制、报审、施工全周期技术配合服务;含方案落地深化、图纸审查配合、变更及竣工配合等全过程设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3.施工内容:一标段(04、07地块东侧)室外管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给水管道工程、排水工程、弱电室外管网工程、雨污水工程、路灯管线工程(配电箱至路灯)、建筑退层退台绿化景观工程;室外道路、沥青路面及道路铺装;室外景观绿化、小水溪、雕塑。
二标段(05、07地块西侧)室外管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给水管道工程、排水工程、弱电室外管网工程、雨污水工程、路灯管线工程(配电箱至路灯)、建筑退层退台绿化景观工程;室外道路、沥青路面及道路铺装;室外景观绿化、小水溪、雕塑。实际招标内容以中标后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4计划工期: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均为15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第
一、第二标段):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材料、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山东省、泰安市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与本工程的相关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保修等。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名称:泰山数字经济产业园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二标段名称:泰山数字经济产业园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标段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上述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单位同时在上述两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时,按照标段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62.04万元,其中:
一标段最高限价为:3490.41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1.52万元,单价为21元/平方米;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为3428.89万元,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二标段最高限价为:2571.63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9.86万元,单价为21元/平方米;工程施工费最高限价为:2521.77万元,工程施工费费率:100%;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
一、第二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投标人提供);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投标人提供)
3.2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施工方);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施工方);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拟派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一、第二标段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原联合体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 招标文件领取4.1.领取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日。4.2.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4.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泰安市熙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明堂路57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538-501363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枣行社区北街42号商铺
项 目 经 理:李慧 
电 话:0538-8507222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
联系人:李慧 联系方式:0538-8507222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533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