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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复合单元容换类设备制造(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氢氧复合单元容换类设备制造(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氢氧复合单元容换类设备制造(第二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1101
2.2 招标项目名称:氢氧复合单元容换类设备制造(第二次)。
2.3 招标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安全等级
质保等级
主要功能要求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三澳项目3、4号机组
氢氧复合器
2台
SC-3
Q2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澳核电现场
及台山核电现场
氢氧复合器、气体干燥器和气体冷却器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5个月,气体过滤器和阻火器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
气体干燥器
2台
SC-3
Q2
3
气体冷却器
2台
SC-3
Q2
4
气体过滤器
6台
SC-3
Q2
5
阻火器
4台
SC-3
Q2
6
气体过滤器
6台
NC
QNC
7
阻火器
8台
NC(S)
Q3
8
台山项目3、4号机组
氢氧复合器
2台
SC-3
Q2
3号机组所有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8个月,4号机组所有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4个月。
9
气体干燥器
2台
SC-3
Q2
10
气体冷却器
2台
SC-3
Q2
11
气体过滤器
6台
SC-3
Q2
12
阻火器
4台
SC-3
Q2
13
气体过滤器
6台
NC
QNC
14
阻火器
8台
NC(S)
Q3
15
阻力测试模块
1套
/
/
合同签订后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设备类别包含压力容器和热交换器,核安全级别为3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近3年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或有任何保留意见的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的核安全3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及热交换器供货合同复印件(一份合同复印件可同时包含两种设备,也可分别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或生效时间、标的物名称(如有必要提供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或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除合同形式外,也可为协议或任务书等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文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承诺书;若自拟承诺书,承诺书内容需涵盖“投标人的承诺书”的所有内容。)
3.6其它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
2)人员要求: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注册操作咨询电话021-6159230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4.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2日9时30分。
5.3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属于公共互联网平台,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在平台上传、提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任何文件及资料。因投标人违规上传、提交涉密文件资料,给招标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及我公司造成一切损失及不良后果的,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赔偿。
5.5纸质版投标文件(仅限归档使用)邮寄地址:投标人须通过中核电子采购平台下载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打印胶装两份,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金发科技国际科创中心3栋5楼(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牧华路三段661号),魏丹(028-85756520)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028-8590487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与采石北路十字路口东南角88号大楼
售卖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028-85756520
项目负责人:魏丹

电子邮件:zhaobiaobu@zonkex.com
8. 其他说明 8.1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021-6159-2333。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