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龙栖海岸建设项目配套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的验收公告
项目详情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龙栖海岸建设项目配套办公生活区临时
用地土地复垦的验收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栖海岸建设项目配套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以下简称龙栖海岸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龙栖海岸建设项目配套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位于乐东县九所镇新庄村。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0425公顷,复垦面积为1.0425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0.791603公顷,灌木林地0.009134公顷,果园0.240039公顷,农村道路0.001724公顷。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龙栖海岸项目临时用地已完成破坏土地复垦工作,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我局会同县农业局、林业局、九所镇及新庄村对龙栖海岸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告,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无异议我局将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联系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1号
联系人:生态修复室
联系电话:85530225
公示期: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8日
附件:
附件1.专家验收意见
附件2.项目权属图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0日
关于龙栖海岸建设项目配套办公生活区临时
用地土地复垦的验收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栖海岸建设项目配套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以下简称龙栖海岸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龙栖海岸建设项目配套办公生活区临时用地位于乐东县九所镇新庄村。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0425公顷,复垦面积为1.0425公顷,其中城镇住宅用地0.791603公顷,灌木林地0.009134公顷,果园0.240039公顷,农村道路0.001724公顷。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龙栖海岸项目临时用地已完成破坏土地复垦工作,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我局会同县农业局、林业局、九所镇及新庄村对龙栖海岸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对验收结果予以公告,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无异议我局将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联系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1号
联系人:生态修复室
联系电话:85530225
公示期: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8月18日
附件:
附件1.专家验收意见
附件2.项目权属图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