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1.采购项目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望谟金格新能源有限公司望谟县乐元金格板降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标段Ⅳ: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 工程概况望谟县乐元金格板降农业光伏电站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乐元镇,本项目施工规模为 130MWp/100MW(直流侧/交流侧)光伏场区、在原一二期已建设升压站上扩建一台 100MVA 主变,通过一二期已建设完成的 1回 220kV 线路送至金州电力贞丰发电厂 220kV 侧。2.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35kV集电线路工程。2.3 计划工期本工程暂定开工日期为【2026】年【09】月【15】,完工日期为定于【2026】年【12】月【30】首次并网,【2027】年【03】月【30】全容量并网,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2.4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分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现场管理:1)35kV 集电线路工程:除 35kV 电缆外,本次采购范围包含本标段所涉及到的所有施工、安装、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缆头及中间接头,光缆,架空线路(塔材、导线、绝缘子、金具、防震锤等)、接地材料等除 35kV电缆外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2)完成本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的二次倒运、卸货、场内运输及现场保管;包含对以上相关设备材料按照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人公司要求进行复试(本标段设备、材料的送检工作)。
(2)施工准备与施工:1)建筑工程:全场集电线路电缆沟清表、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细软料铺填、盖板铺设、标示桩(线路标识牌)制安、块砖铺设、电缆井等,架空线路基础、
排水沟、护坡、保护帽、临时道路施工及恢复等。2)安装工程:铁塔组立、光伏区 35kV 出线第一基铁塔架空线与所有线缆的接头连接固定,至所有线缆接入升压站指定接口(升压站各回路集电线路开关柜进线侧,含终端头制作和安装)所涉及所有安装试验调试工作。如需爆破,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爆破手续,费用含在总价中。3)负责标段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塔基基础、线路廊道、地埋电缆占地、运输道路等)的征租地、青苗赔偿协调及相关费用。
(3)所有设计和施工(含防雷、消防等)的审批备案和验收;
(4)施工临水临电:自行解决施工期间的水、电、临时办公等工作。
(5)负责配合发包人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进行各阶段工程所发生的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工程消防、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工程档案、质监、并网等专项验收、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及竣工验收,其工程档案由承包人按规范和发包人要求整理归档移交至发包人;
(6)协调、培训、服务:协调现场各单位及厂区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各项协调事宜的费用;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关费用;
(7)税款的承担:建安发票的增值税、采购设备(材料)的增值税、咨询服务类增值税、土地使用相关税费;
(8)按照当地水务部门的要求做好厂区周围的防洪工程(如需);
(9)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包人有权调整由承包人实施的工作范围,如承包人无法按照预期节点完成对应工作,发包人有权指定其他单位代为实施,并在本合同总价中做相应扣除,由此涉及的价款、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0)不论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作范围是否提及,凡涉及到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环水保施工、消防等所有工作、档案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整体负责。(11)本项目场外运输条件较差,需承包人充分考虑本项目场外运输条件及从暂定堆场至场内设备二次倒运的风险及相关费用,本次报价不因发包人甲供设备后续堆场位置改变而调整合同价。若后续发包人对场外道路进行改造,甲供设备可顺利一次运输至本项目场区附近(乐元镇坝怀村),则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临时堆场的租赁、改造、硬化、恢复等工作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和承担。后续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需要在远离场区设置临时堆场,其临时堆场的租赁、改造、硬化、恢复等工作和费用全部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需无条件响应发包人的工作指示,但属于其他标段工程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工
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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