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次)(标段编号:
YNBBFA2026070600081),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次),预估金额(不含税)160000.00元。
$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完成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次),主要内容为采购及安装250KVA变压器1台及相关辅助工程。
1.2.2项目地点:临沧市凤庆电信公司凤庆新局。
1.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一次验收合格。
1.2.4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1.2.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6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
|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 -
| 1
| 临沧市凤庆电信公司凤庆新局。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一次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①施工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5万元;②设备部分不含税总价11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2.1.3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
(4)
。
2.1.4 本次询比
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代理商或制造商响应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2)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响应产品(变压器(S20-M-250/10))的制造商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且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3)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原厂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年(含)以上。
2.1.5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三级及以上(原五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①资质证书换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②资质证书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
2.1.7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变压器销售(含安装)或电力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至少1个。
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供应商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业绩个数以有效合同个数计。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1.8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的人员。
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均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提供2026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7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4年7月3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 2.3.3 产品
。
$ 2.3.4
。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
$ 2.3.8
。
$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08时30分00秒至
2026年07月24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55号
| 地 址:
| 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00号城投大厦A座1007室
| 邮 编:
| 677000
| 邮 编:
| 650000
| 联 系 人:
| 应老师
| 联 系 人:
| 项目负责人:鲁仁云、陈永旺、吕莹、茶发鑫 联 系 人:茶发鑫、鲁仁云、陈永旺、吕莹、侯世臣
| 电 话:
| 0883-2162237
| 电 话:
| 13330554164、1330883619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3330554164@189.cn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
|
|
| 账 号:
| 11001042200056069452-001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次)(标段编号:
YNBBFA2026070600081),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次),预估金额(不含税)160000.00元。
$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完成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次),主要内容为采购及安装250KVA变压器1台及相关辅助工程。
1.2.2项目地点:临沧市凤庆电信公司凤庆新局。
1.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一次验收合格。
1.2.4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1.2.5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得少于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6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成交份额100%。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
| 中国电信临沧分公司2026年凤庆新局变压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二次)
| -
| 1
| 临沧市凤庆电信公司凤庆新局。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一次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100%。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①施工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5万元;②设备部分不含税总价11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关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 2.1.3
$ 2.1.3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
(4)
。
2.1.4 本次询比
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代理商或制造商响应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2)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响应产品(变压器(S20-M-250/10))的制造商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且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3)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原厂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0年(含)以上。
2.1.5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三级及以上(原五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注:①资质证书换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②资质证书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相关规定的按其执行。
2.1.7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变压器销售(含安装)或电力工程施工类项目业绩至少1个。
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供应商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
②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以及相应的完整订单或完整订单合同证明或结算依据。关键页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及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章页等。
③单项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合同未签署日期的以合同中可识别的执行时间为准(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01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框架合同以具体订单执行有效期或订单合同签订时间或结算依据时间为准。
④业绩个数以有效合同个数计。
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通知书不能替代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2.1.8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机电工程)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的人员。
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均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提供2026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供应商)或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7月3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3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7月3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4年7月3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产品
。
$ 2.3.3 产品
。
$ 2.3.4
。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产品业绩要求:
。
$ 2.3.8
。
$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08时30分00秒至
2026年07月24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路55号
| 地 址:
| 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00号城投大厦A座1007室
| 邮 编:
| 677000
| 邮 编:
| 650000
| 联 系 人:
| 应老师
| 联 系 人:
| 项目负责人:鲁仁云、陈永旺、吕莹、茶发鑫 联 系 人:茶发鑫、鲁仁云、陈永旺、吕莹、侯世臣
| 电 话:
| 0883-2162237
| 电 话:
| 13330554164、1330883619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3330554164@189.cn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
|
|
| 账 号:
| 11001042200056069452-001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7-20 16: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