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融资产2026年采购审计、评估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中信金融资产2026年采购审计、评估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261631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信金融资产2026年采购审计、评估机构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招标人拟建立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备选库。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服务时间:自入库合同约定的时间起,有效期三年。
请按照标包购买招标文件、按标包分别投标。
3.合格投标人
3.1审计机构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合格的执业资格,即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名列中国证监会2026年5月29日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办公条件(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5)投标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的惩戒。(提供①无惩戒承诺书和②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出具的无惩戒证明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截图)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②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从2024年7月1日起算,下同);③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④近36个月内负责审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责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义务的;⑤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的;⑥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明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未满36个月的。 (6)本项目不接受分所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2资产评估机构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合格的执业资格,即具备资产评估资格备案文件,名列中国证监会2026年5月25日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提供资产评估资格备案文件复印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办公条件(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5)投标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的惩戒。(提供①无惩戒承诺书和②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出具的无惩戒证明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分所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3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合格的执业资格,即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要求一级)、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证书(资信等级要求A级)(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复印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办公条件(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5)投标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的惩戒。(提供①无惩戒承诺书和②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出具的无惩戒证明或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网站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分所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领购,审核时间: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线上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的注册信息和资料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注册成功。
2)领购和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领购招标文件前须在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照片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照片或扫描件,附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支付标书款,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标书领购。
3)标书款发票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注册、购标信息确认等所需时间,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尽早注册,以免影响标书领购。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400 903 3175。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18-2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9
邮编:100020
联系人:张佳、刘溪、王垚
电话:010-87945198-633、630
电子邮件:zhangjia@ck.citic.com
招标人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10-5961913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信金融资产2026年采购审计、评估机构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招标人拟建立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备选库。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服务时间:自入库合同约定的时间起,有效期三年。
请按照标包购买招标文件、按标包分别投标。
| 标包 | 标的 | 选聘家数 |
| 01包 | 审计服务 | 15 |
| 02包 | 资产评估服务 | 23 |
| 03包 |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 12 |
3.合格投标人
3.1审计机构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合格的执业资格,即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名列中国证监会2026年5月29日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办公条件(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5)投标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的惩戒。(提供①无惩戒承诺书和②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出具的无惩戒证明或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截图)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②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从2024年7月1日起算,下同);③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且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④近36个月内负责审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责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义务的;⑤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的;⑥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明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未满36个月的。 (6)本项目不接受分所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2资产评估机构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合格的执业资格,即具备资产评估资格备案文件,名列中国证监会2026年5月25日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提供资产评估资格备案文件复印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办公条件(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5)投标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的惩戒。(提供①无惩戒承诺书和②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出具的无惩戒证明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分所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3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合格的执业资格,即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要求一级)、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证书(资信等级要求A级)(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复印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办公条件(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
(5)投标人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的惩戒。(提供①无惩戒承诺书和②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出具的无惩戒证明或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网站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分所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领购,审核时间: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线上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的注册信息和资料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注册成功。
2)领购和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领购招标文件前须在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照片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照片或扫描件,附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支付标书款,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标书领购。
3)标书款发票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由中招联合公司出具,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注册、购标信息确认等所需时间,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尽早注册,以免影响标书领购。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400 903 3175。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1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618-2会议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1809
邮编:100020
联系人:张佳、刘溪、王垚
电话:010-87945198-633、630
电子邮件:zhangjia@ck.citic.com
招标人名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010-5961913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