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上虞区永和镇2026-2028年度镇级及下属国企单位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建筑市政专业中标候选人公示\n
项目详情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上虞区永和镇2026-2028年度镇级及下属国企单位小额零星工程施工建筑市政专业于2026年7月20日在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入围单位,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6年7月20日
| 序号 | 入围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下浮率 | 得分 |
| 1 | 绍兴宏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章文莉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浙2332008202305852 | 10.68% | 99.97 |
| 2 | 绍兴佳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沈兴祥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浙2332019202305422 | 99.83 | |
| 3 | 绍兴金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陈维铭 |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浙2332005202302832 | 99.79 |
公示期限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