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更正为“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 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条“其他说明”。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1)公司资质 评分标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得 2 分。”更正为“满足资格条件得2分。”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
(1)总监理工程师 评分标准 2、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单个项目总投资 4000 万元及 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更正为“
2、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有已完成单个项目总投资 4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5. 删除第九章 定标方案 定标因素中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合理因素”
6.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08月07日09: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7. 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广元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026年7月20日
附件下载:
广元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补遗文件01号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