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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详情

受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中心支行委托,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7月28日上午10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拍租下列标的:
1.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东明路新闻小区3号房屋一年租赁权(无不动产权证),房屋用途:办公及经营用房,建筑面积约157.50平方米,底价:7.5万元/年。竞买保证金7.5万元。
2.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体育路14栋2层2号房屋一年租赁权,房屋用途: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17.08平方米,底价17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7万元。
特别提醒:
1.本次拍租房屋为金融抵债资产,按现状瑕疵拍租。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实地查验房屋、核实全部资料,无异议后方可参与竞买。
2.拍租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人)须按委托人统一合同模板,与委托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完整约定双方各项权利义务。租赁起始日以委托人、承租方签署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买受人拒不签约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3.本次拍租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拍租标的成交后,涉及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包括应由委托人承担缴纳的税、费)均由承租人全额自行承担。
4.拍租标的租赁期内产生的房屋维修费、取暖费、卫生费、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衍生费用均由买受人(即承租人)自行承担。交接之日前形成的历史欠费由委托人承担。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当等造成房屋损坏的维修费用、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5.拍租标的成交后,委托人仅向买受人(即承租人)交付房屋实际使用权。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该地址可用于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备案、食品经营许可、消防经营手续等任何经营登记证照,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买受人(即承租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即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减租、退返保证金、解除合同或索赔,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明于2026年7月27日15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至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完成竞买登记手续,签署竞买文件。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知晓并认可本公告全部风险约定。
本次拍租为网络竞价,凭账号及登录密码登录(拍卖公司全程指导)。
报名及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15时止
展示地点:本公司及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24-42857567
拍卖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5号联丰巷1栋
  
 
辽宁天泽佳润拍卖有限公司
(中国拍卖企业AA级资质企业)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