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①
南安市九都镇下林埔至码头镇鸽下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九都镇下林埔至码头镇鸽下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26〕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审定。项目业主为南安市九都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安市安能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位于泉州市南安市九都镇、码头镇,路线起于九都镇
墩兜村下林埔,起点顺接现状村道,终点于鸽下村顺接村道,路线全长6.408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_________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1个标段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 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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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K0+000~K6+408.502
| 约6.408
| 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为准
| 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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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_____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_____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款规定的名录范围为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设计和监理企业,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 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及技术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27日08时30分00秒③,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其中,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ggzyjy.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等媒体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南安市安能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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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江北大道 34 号经济适用房 3 楼 306 室
|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官桥镇繁荣大道170号2号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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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62300
| 邮政编码: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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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吕元琛
| 联系人: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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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711558485
| 电话:192759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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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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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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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李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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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192759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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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南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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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安市柳新路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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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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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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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5-8638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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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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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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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02日
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的信息也认可。
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