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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6-2028年度重建公司基础设施项目2026年度重建公司自建项目景...

项目详情



[0]2026-2028年度重建公司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711847000512 项目名称 2026-2028年度重建公司基础设施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711847000512004001 标段名称 2026年度重建公司自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7月2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7月27日
工程类型 工程监理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监理后审招标公告
2026-2028年度重建公司基础设施项目 2026年度重建公司自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E32057118470005120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8年度重建公司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以苏园管核字[2024]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8349.87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度重建公司自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监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2026年度重建公司自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等):(1)娄江大道(星港街以东及扬华路以北)城市化改造景观绿化工程:建设规模约39200?;(2)大水泾以西(扬富路以北)绿化工程:建设规模约3570?;(3)企业总部基地跨春路(星湖街-卢浮泾河)绿化工程:建设规模约4980?;(4)蠡塘路(珠泾路以东)绿化工程:建设规模约10600?;(5)金海路北延(新发路以北)绿化工程:建设规模约1700?;(6)金谷路北延(新发路以北)绿化工程:建设规模约480?;(7)扬清路(扬绣路以东段)及北侧绿地、支四路绿化工程:建设规模约35500?;(8)大水泾以东(扬富路以北局部)景观工程:建设规模约3100?;(9)纵一泾西侧绿地工程:建设规模约3200?;(10)唯亭老镇沿娄江区域景观(乙未亭?司马泾)工程:建设规模约9700?;(11)星港街高架下(扬富路以北)绿地提升工程:建设规模约10130?。发包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景观、铺装、小品、绿化、设施、亮化、土方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等,施工建安费约5310万元,监理费约101.62万元。
2.4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101.62
2.5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2026年度重建公司自建项目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1235
2.7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总监)无在监工程;
3.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5 招标人拒绝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投标人投标;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企业2023年7月1日以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监理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的绿化工程监理
3.4.2 其他:/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5.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7月27日 23时59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
9.2 。 重新发布公告原因:/。 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否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否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扬富路19号南岸新地7幢22楼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王震

联系人:


电话:
0512-62766897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督
联系电话:66605612、66605605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