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镇巴县碾子镇集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700354165h3w0 | |||
| 标段名称 | 镇巴县碾子镇集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 标段标号 | E610700354165h3w0ag5001 | |||
| 招标人名称 | 镇巴县碾子镇人民政府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名称 | 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0916-6781305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7月16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中标候选人 |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 中标价(元) | 工期 | |
| 镇巴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白美仙 陕261222401127 | 5423926.80 | 240日历天 | |
| 汉中市浚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李欣 陕261121339787 | 5437719.03 | 240日历天 | |
| 陕西锦成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彭玉 陕261202130250 | 5392524.20 | 240日历天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7月22日 | |
|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C座西交一八九六孵化器2046号,电话:19916164724。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76286663@qq.com。 | ||||
|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