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答疑05号
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1:我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请问在认定合同金额时是依据联合体分劈情况按照百分比折算,还是按照共享原则,同一专业下的施工工程量均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业绩,指投标人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其自身承担的部分,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问2:我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为房屋建筑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项目),我单位承担项目内所有施工内容,且施工部分金额满足招标文件20000万元要求,竣工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问3:能否提供现场平场范围图,以便参考绘制项目施工部署;
答:请根据已提供的图纸酌情参考。
问4:水电位置目前根据招标文件只有大概距离,能否提供较为准确的位置及容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5:2号公寓北侧空地是否可作为临时堆土场,以方便场内土方平衡?
答:否。
问6:2号公寓南侧10KV高压电缆距离2号公寓1#楼仅3米,安全隐患较大,后期是否会改迁?
答:是。
问7:2号公寓东南角为规划消防道路,据投标人现场踏勘为空调机组,后期对消防道路影响较大,是否会进行迁改。
答:现场无空调机组。
问8:钢筋品牌要求成实冶金、攀成钢、威钢、重钢、德胜钢铁,经核实这些品牌并没有生产T63E与T63螺纹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5.pdf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5.pdf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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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答疑05号
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1:我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联合体方式承揽,请问在认定合同金额时是依据联合体分劈情况按照百分比折算,还是按照共享原则,同一专业下的施工工程量均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业绩,指投标人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其自身承担的部分,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问2:我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为房屋建筑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项目),我单位承担项目内所有施工内容,且施工部分金额满足招标文件20000万元要求,竣工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问是否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问3:能否提供现场平场范围图,以便参考绘制项目施工部署;
答:请根据已提供的图纸酌情参考。
问4:水电位置目前根据招标文件只有大概距离,能否提供较为准确的位置及容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5:2号公寓北侧空地是否可作为临时堆土场,以方便场内土方平衡?
答:否。
问6:2号公寓南侧10KV高压电缆距离2号公寓1#楼仅3米,安全隐患较大,后期是否会改迁?
答:是。
问7:2号公寓东南角为规划消防道路,据投标人现场踏勘为空调机组,后期对消防道路影响较大,是否会进行迁改。
答:现场无空调机组。
问8:钢筋品牌要求成实冶金、攀成钢、威钢、重钢、德胜钢铁,经核实这些品牌并没有生产T63E与T63螺纹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5.pdf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5.pdf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1572144c-6d5f-44bf-a227-92f0fc9537b0发布时间:2026-07-08 17:01:0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31
原文链接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答疑01号
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
:1、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2.2.4
(2)其他人员规定“3、暖通负责人(1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给排水负责人(1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职称名称为机电工程是否满足暖通相关专业的要求;职称名称为水电安装管理是否满足给排水相关专业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8日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答疑01号(盖章版).pdf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答疑01号(盖章版).pdf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f1c096f7-c3ef-485f-9f85-be7592791f13发布时间:2026-07-13 14:51:4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31
原文链接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答疑02号
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1:招标文件的加分项要求暖通负责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暖通相关专业包含哪些专业?请问职称专业为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回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问2:招标文件的加分项要求给排水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给排水相关专业包含哪些专业?请问职称专业为工程水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回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问3:清单编码 011407001144,清单名称 墙柱面 喷涂防霉无机涂料,本项控制单价14.07元,要求完成刮腻子和一底两面防霉涂料,本项价格过低,建议调整至26元以上。清单编码“011407001147、011407001148、011407001149、011407001150”存在单价过低问题,请业主再复核一下。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招标控制价单价不调整。
问4:本项目是否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5.23.4条执行。
问5:CJZ编制说明4.2.2“投标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及设备须从《主要材料设备要求表》的“品牌或生产厂家、产地”中进行采购,并满足施工图配套文件《物料表》的要求。《主要材料设备要求表》未涉及的材料和设备,投标人自行采购时,必须选用满足设计要求(含《物料表》)、满足现行国家和(或)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的材料和设备,且征得招标人认可后方可采购。若中标后提供的材料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实施。”是否将《主要材料设备要求表》附于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6: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综合单机分析表?
答:综合单价分析表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5.6条执行 。
问7:地下室工程清单项包括但不限于“2-1EG柴油发电机组 主用功率600kW(备用660kW)”项目特征第7条“……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疑问:招标清单中此类项目特征中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是否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或者中标后提供?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此类项目特征中所提及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调试报告、合格报告、通讯协议等类似资料均未要求在投标阶段提供,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均不需提供。
问8:地下室工程清单项“雨水回用系统及雨水处理机房(地下室)”、“中水系统(地下室)”项目特征中包含“……含深化设计的所有内容,投标单位在投标中必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经原设计确认后方可施工,价格不调整……”
疑问:投标阶段须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经原设计确认后方可施工。请问是否为中标后中标单位提供二次深化设计成果即可,投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二次深化设计成果?
答:是。
问9:编制说明中第5.5条“……本清单内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特征内容除部位不一样其他都相同的项目或清单编码不一致而名称及特征都一样的项目(各类井除外),投标人应综合考虑部位不一致造成施工的差异性,统一报相同的综合单价,如果不同,以其中最低的综合单价为准。”
疑问:部位不同例如“地上、地下部位不同,施工条件不同,不能强制统一单价”违背国标双向对比(特征+施工环境)计价原则。建议修改为“仅项目特征、施工部位、施工环境完全一致的分部分项清单,方可采用同一综合单价;不同施工部位、施工条件的清单,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施工成本自主填报差异化综合单价,结算时按投标人对应填报单价执行,不得强制取最低价”。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执行。
问10:施工合同P97第1.6.5条“
(4)承包人的深化设计成果应在提交给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设计单位审核后,方可作为承包人施工依据,且承包人的深化设计成果不作为合同价格调整的依据。”“
(5)发包人或设计单位的审核并不免除承包人对该等深化设计成果应承担的责任,且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索赔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疑问:条款部分责任一刀切,权责不对等,原图纸缺陷、甲方要求升级、工期损失等增量成本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权责不对等,违背公平原则。建议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11:施工合同P150第16.1.2条“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疑问:统一规则均为发包人各类违约仅顺延工期,全部免除发包人赔偿承包人窝工、机械停滞、人员闲置、资金占用、管理费、租赁损失等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免除发包人法定赔偿责任,无限转嫁发包人违约损失至施工单位,违背《民法典》公平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清单计价规范,属于加重承包人责任、免除甲方自身义务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应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约定为“工期予以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由此产生的全部额外费用、实际经济损失”。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12:承包人违约责任应设置违约金上限。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13
:1、招标清单中0.6/1KV电力电缆项目特征中均包含电缆泄漏试验、故障点测试,按《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低压电缆交接仅做绝缘电阻测试,无强制直流泄漏试验要求。清单要求包干电缆泄漏试验。
请问:结算时无论规范是否要求、是否实际实施泄漏试验,该部分费用均不予扣除,综合单价不作调减?
电缆故障点测试属于电缆破损故障后的维修检测工作,新建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无此项常规工序。清单将故障点测试包干入综合单价。
请问:施工全过程无论是否产生电缆故障、有无实施故障点检测,该部分包干费用均不予扣减,结算不据实扣除对应造价?综合单价不作调减?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招标人:成都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2日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2号.pdf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2号.pdf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838d7ec1-baf2-4213-a235-596865e4f831发布时间:2026-07-16 15:25:03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31
原文链接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答疑03号
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1:根据住建部颁发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文件,第五章“监督管理”下,第三十八条“企业主要人员”第11款中明确约定“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请问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在分公司缴纳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请问投标文件中涉及需要填写标段处,是否填“/”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2 条款中注明要求财报应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但在投标文件格式
九、资格审查资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中写明可以不含财务情况说明书。请问是否需附财务情况说明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招标文件中关于业绩要求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请明确是“施工总承包”还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两则区别较大,请明确,请勿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5:本项目为电子标,整个投标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M,单个附件不能超过50M,近三年财报的附注文件过大,请问财报是否无需附附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6:请问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否指含有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五方签字盖章齐全的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均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7: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需在编标软件中填写,我单位是独立投标,请问:
(1)联合体书需填写的内容处是否均填“/”即可?
(2)落款日期只能选择具体年月日,是否填写为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7月3日)至投标截止之日(2026年7月30日)之间任意一天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8:本项目投标文件均在编标软件中编制及上传附件,若有些模块无需上传附件资料,请问附件格式是否可以为包含所在模块的标题,标题下方注明“无附件”即可?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9:
十、其他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编标软件中填写,我单位非中小企业,请问:
(1)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填写的内容处是否均填“/”即可?
(2)落款日期只能选择具体年月日,是否填写为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7月3日)至投标截止之日(2026年7月30日)之间任意一天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10:编标软件中,“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模块中的“清单”板块中已上传软件CJZ版的完整版报价工程量清单。“附件”板块需上传PDF资料,请问:
(1)需上传的PDF资料是否仅上传封面及扉页即可?无需上传完整版的报价工程量清单PDF版?
(2)如需上传完整版的报价工程量清单PDF版,请明确上传哪些表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11:10.16 补充说明第4条中说明“图纸和清单文件中,excel和PDF版本同时提供的文件,若PDF中未能完全显示单元格内容时,以excel中内容为准。”,但并未看到excel和PDF版清单,现阶段仅收到 CJZ 软件格式清单,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12:本次招标是否公布招标控制价CJZ文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13:招标清单导入到广联达计价软件中会提示“项目编码中不能包含无效字符 [/:*?'<>|] ”,请问项目编码是否为\?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项目编号为:/
问14:与以往四川省招标文件对比发现本次招标文件未明确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计算方法,是否遗漏?
答:未遗漏,招标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已明确。
问15:场地东侧靠近民兴南一路一侧是否能开设临时大门?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16:校园内哪些校门允许施工车辆进出?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17:场地东南角水箱是否需保护或挪移?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18:场内电线电缆由谁移除,场内大树是否需要移植?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19:基坑开挖北侧会超过红线,是调整支护方案或围挡搭设是否允许超过红线。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20:临时办公区是否可以设置在西北侧红线以外。
答:否。
问21:针对清单编制说明中第5.16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 “项目特征描述” 只作重点描述,如果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应结合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报价,当项目特征中的描述与项目名称中的描述出现矛盾时,该矛盾内容以项目名称中的描述为准”当清单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与图纸描述不一致时以哪一个为准报价?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22: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5条“图纸、技术标准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存在矛盾或不一致时,以其中更有利于发包人的为准”此条款存在歧义(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与图纸不一致时,投标报价是按清单相关描述报价,若按有利于发包人处理,则清单描述与图纸差额部分是否就不能调整?),请明确具体如何理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3:根据合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2的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或如因工程变更或发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变化在增加15%(含)以内的,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执行;当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5%时,超过15%(不含)以外的工程量的部分的综合单价,承包人按照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相应项目组价”,是否只对工程量增加超过15%部分调整单价,工程量减少超过15%的清单项按原投标单价不做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4:2号公寓桥架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包含穿楼板及墙体的防火封堵,防火封堵是否应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中防火堵洞、防火隔板单独列项进行组价,而不应包含在桥架安装清单项目中。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25:2号公寓招标清单中预分支电缆清单项为五芯电缆,但设计系统图中为单芯电缆敷设,是否需调整清单项目及工程量。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清单项目及工程量投标时不得调整。
问26:清单自喷泵参数为 一用一备,Q=40L/s,H=70m,N=45Kw(地下室);而图纸参数Q=40L/s H=120m N=110kw,以哪个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7:智能化图纸说明:按业主要求,入侵报警、智能照明、能效监管、电梯五方对讲、生活水箱溢流报警控制、智能化UPS配电本次设计到位。其它系统预留机房、桥架、管线等土建条件。图纸设计仅需画出相应系统及平面示意图,帮助识图,预埋相应管线。后续各智能化系统均需厂商深化设计并征得业主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招标清单也仅有入侵报警、智能照明、能效监管、生活水箱溢流报警控制、智能化UPS配电相关内容。
问题:其余弱电内容(综合布线、有线电视、视频监控等)
答:按图纸执行。
问28:工程量清单中装配式相关工程清单项“ALC条板墙”、“页岩烧结隔墙板 ”、“装配式预制混凝土 叠合楼板(底板) ”项目特征描述均包含预制管线费,该费用具体指什么?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29:部分控制价单价明显偏低,因涉及金额较大,是否予以修正?(如:页岩烧结隔墙板 250mm厚控制价单价为340.03元/m2,但页岩烧结隔墙板 200mm厚控制价单价仅为176.83元/m2;ALC条板墙 150mm厚控制价单价仅为77.87元/m2,ALC条板墙 200mm厚控制价单价仅为94.79;现浇构件钢筋 T63(E)螺纹钢控制价单价偏低。明显低于成本价)
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
问30:本项目设计有T63(E)螺纹钢,经市场调查仅外省厂家有生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要求表”中无相关品牌,需增加相关品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1: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的“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一至附表六“、”项目管理机构中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是否可以通过在对应章节处的“附件:添加”节点直接上传对应的表格及资料即可?无需填写编制工具中的相应表格。
答: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32:招标文件前附表10.10,招标文件规定“理解争议作不利于招标人解释”,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5规定“图纸、清单矛盾以有利于发包人为准”,二者直接冲突。请澄清:当两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解释时,以哪个文件的解释原则为准?合同是否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答:不冲突,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3:招标文件10.16补充说明:“4、图纸和清单文件中,excel和PDF版本同时提供的文件,若PDF中未能完全显示单元格内容时,以excel中内容为准。”请澄清:此处提到的excel和PDF版本是否均为清单文件,PDF版本不是指图纸?疑问:若此处PDF版本指图纸,则其与Excel版本工程量清单存在工程量或做法差异时,以哪个为准?请明确图纸与清单冲突时的解释优先顺序。
答:本项目仅图纸中的物料表同时提供了excel和PDF版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提供了CJZ版本。
问34:招标文件10.16补充说明:“3、图纸同时提供CAD和PDF版本,若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PDF版本为准。”合同1.6.1发包人提供图纸期限15日内八套,未提版本优先。承包人审图责任重(合同专用条款1.6.5),请澄清:承包人收到图纸即视为上述版本还是蓝图,履约过程中以蓝图为优先级﹥PDF版本﹥CAD。
答:招标文件10.16补充说明“3”是针对招标阶段,合同条款是针对合同履行阶段。
问35:合同专用条款10.4.4约定,对单价高于或低于控制价15%,工程量增减超过15%的清单进行不平衡报价处理。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
(3)投标报价评审参数约定,第二类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0%,措施项目不平衡报价百分比25%。请澄清:当两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解释时,以哪个文件的解释原则为准?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
(3)是针对招标阶段,合同专用条款10.4.4是针对合同履行阶段。
问36:根据《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9.6.2条:“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条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但合同专用条款10.4.2条仅约定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5%时,超过15%(不含)以外的工程量的部分的综合单价调整。疑问: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仅调整工程量变化增加超过15%的部分,是否不合理?工程量变化减少超过15%时,是否均应参照13清单规定调整综合单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7: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至暂定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3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60%)”,同时又说“开工前7日内预付金额不少于暂定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10%”,请澄清:余下20%的预付款付款期限是多少个日历天?(如15个或30个日历天)以便投标人编制合理的现金流计划。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8: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4.1资金会签流程:“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走资金会签流程时间不计”,此内部流程时间无上限。请澄清:会签流程的最长期限是多少个工作日?(如15个或30个工作日)以便投标人编制合理的现金流计划。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39: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2.4.1工程变更付款:“工程变更完成变更手续后,可适时计入工程进度款支付”,请澄清:“适时”的前置要件或什么情况下随进度款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0: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6.5 图纸深化责任:承包人需对图纸深化,但“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工程量增加”,且“发包人审核不免责”。请澄清:如果因“深化设计”确实增加了工程量(例如原本图纸不明但实际必须做的节点),这部分成本如何得到补偿?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1: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3.1第
(2)项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25)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独立承包人、专业分包人、专业供应商在施工场地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请澄清:承包人需为独立承包人、专业分包人、专业供应商提供哪些条件?以便投标人合理报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2: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
(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相应工期扣除,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违约责任。”疑问:关键路径上所有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总和决定了项目的总工期。若发包人取消非关键工作,扣除工期,是否不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3:合同专用条款2.4.3条:“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任何违约责任。”疑问:若因发包人造成承包人经济损失,是否应合理补偿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4:合同专用条款16.1.2:“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疑问:若因发包人造成承包人经济损失,是否应合理补偿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45:我公司就你方公告的项目名称为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提出以下疑问: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2)-其他人员”中“3、暖通负责人”的相关要求为“具有暖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是否可以调整为:“3、暖通负责人(1分):具有暖通或机电或机械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调整依据如下:
依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相关界定,暖通空调系统属于建筑机电工程核心组成部分,机电、机械类专业与暖通专业技术知识高度互通,职称序列同属机电工程大类。
暖通工程核心制冷设备、通风机组、管道机械、自控系统均以机械、机电理论为基础,持有机电、机械类职称人员可胜任暖通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技术能力匹配岗位要求。
原仅限暖通相关专业,专业范围过窄,应扩大至机电、机械相关专业,便于择优选用综合管理能力更强的负责人。
恳请贵方统一出具书面澄清文件,同步发布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便于所有投标人统一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问46:定稿版施工合同中,预付款支付条款明确支付比例为30%,支付期限为开工前7日内预付金额不少于10%,请明确剩余20%预付款的支付期限。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成都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3号.pdf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3号.pdf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9c197d4d-6706-4bc2-922d-4e98189bf3d5发布时间:2026-07-17 16:24:52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31
原文链接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招标答疑04号
各投标人:
现就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进行答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问1: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请问EPC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2:
(1)《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确立格式条款争议解释规则:条款理解有分歧的按一般常理解读;存在多种合理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条款提供人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冲突时,以非格式条款为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多起招投标案件裁判观点明确,招标文件存在文字歧义的,相应不利后果由招标人承担,不得以此增设投标人额外义务,亦不能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若仅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则相关条款内容按有利于投标人进行解释。因条文模棱两可产生的全部不利责任仍由招标人自行承担,不得转嫁至投标人、否定其投标有效性。
(2)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11款作出明确界定:除分公司外,上级单位、子公司、第三方人力机构及个人自行缴纳的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社保属于合规情形。结合前述《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与最高法招投标裁判精神,本项目投标人人员由分公司缴纳社保,依法应当予以采信。
若仅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则应当推定招标人遵守国家住建主管部门现行规范性文件,认可本项目分公司缴纳的人员社保材料,不得以此为由否定投标资格、增设投标人不合理义务。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招标人:成都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4号.pdf 附件:
成都理工大学榕树园2号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答疑0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