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万华福建工业园东区消防站及配套等项目消防工程 | 项目编号 | WHFJB-D05-2026-010-02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6-07-20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6-07-24 |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万华福建工业园东区消防站及配套等项目消防工程 | 1、投标人须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成立时间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等为完成本项目报批、验收、备案等工作所需的有效资质; 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含)应至少具有1项中国境内已完工的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化工装置消防工程施工业绩;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等相应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需具有类似化工装置消防工程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项目经理不得为投标人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参与招标人项目投标并中标后,被投标人或招标人提出并更换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提供近三年相关社保证明,其中至少最近一年为投标人本单位缴纳。中标后无特殊原因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 5、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低于省级)核发的岗位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职安全人员、施工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供近三年相关社保证明,其中至少最近一年为投标人本单位缴纳; 6、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政府部门无因恶意欠薪导致的农民工投诉、信访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负面事件; 7、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须同时提供最近连续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企业信誉良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名单(具体以企查查网站查询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