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大丰镇金马美食街(夜市及便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详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项目名称:大丰镇金马美食街(夜市及便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4600002901005734001)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1. 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数量配备标准”表格中,“配备数量”一行的小计内容为“8”。经核查,该处为算术汇总错误。各岗位配备数量分别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机械管理人员0人,实际配备总数量(小计)应为“7”人。
2. 其他说明:
本次澄清内容为对非实质性条款的算术错误修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据此调整投标文件编制。
特此通知。
招标人: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26年07月20日
现对本项目(项目名称:大丰镇金马美食街(夜市及便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X4600002901005734001)的招标文件进行如下澄清:
1. 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数量配备标准”表格中,“配备数量”一行的小计内容为“8”。经核查,该处为算术汇总错误。各岗位配备数量分别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机械管理人员0人,实际配备总数量(小计)应为“7”人。
2. 其他说明:
本次澄清内容为对非实质性条款的算术错误修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除上述澄清内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据此调整投标文件编制。
特此通知。
招标人: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正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