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邛崃市人民检察院院食堂外包管理和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6000867
二、项目名称:院食堂外包管理和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双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临邛街道翰轩二巷35号-37号 | 636,000.00元 | 99.0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院食堂外包管理和服务):
服务类(成都双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响应报价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院食堂外包管理和服务 | 院食堂外包管理和服务 | 供应商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实际需要,提供食品质量保障措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并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 双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若国家有最新出台的标准和规定、或有废弃或不存在的标准,则按国家最新标准和规定执行。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和磋商文件、正式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具体详见文件 | 0' th:text='$detail['priceSummaryList'][0]['showValue']'>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志平、杨红利、武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服务收费以采购预算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5%执行(服务采购项目: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226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0026210200051900[2026]01220
2.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11/12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邛崃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368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 028-8879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吉泰五路118号天合凯旋广场2幢4楼
联系方式:张静、谭周菊 028-65731881/86661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张静、谭周菊
电话: 028-65731881/86661810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
相关附件:
院食堂外包管理和服务项目(N510101202600086720260703002)-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双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 附件下载:院食堂外包管理和服务项目(N510101202600086720260703002)-文件集.zip 附件下载: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下载: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双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