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绿化铺装工程
项目详情
绿化铺装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71500162671(试)
发布时间:2026-07-20 15:1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经理部
报名结束剩余时间
4天21时20分3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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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绿化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绿化铺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71500162671(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绿化铺装工程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绿化铺装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聊城市茌平区中心城区,北至隅东路,南至文化路,东至茌中河东岸,西至中心街。
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幕墙工程。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进行绿化铺装工程招标。
计划工期: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25日。
2.3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em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20日16时至2026年7月25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2026年7月25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
账 号:3493 5889 2334
(投标人须在进账单或转账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必须填写:停车场项目绿化铺装工程招标文件费;招标人没有收到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现金或银行转账回执单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0日16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
联 系 人:鲍嘉兴
电 话:13730232055
电子邮件:无
网 址:无
2026年7月20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对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注: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项目编号:GK2026071500162671(试)
发布时间:2026-07-20 15:1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经理部
报名结束剩余时间
4天21时20分38秒
进入项目(请先登录)
公告
公告标题:绿化铺装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绿化铺装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71500162671(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绿化铺装工程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绿化铺装工程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聊城市茌平区中心城区,北至隅东路,南至文化路,东至茌中河东岸,西至中心街。
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幕墙工程。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进行绿化铺装工程招标。
计划工期: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8月25日。
2.3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em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20日16时至2026年7月25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2026年7月25日前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青年路支行
账 号:3493 5889 2334
(投标人须在进账单或转账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必须填写:停车场项目绿化铺装工程招标文件费;招标人没有收到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现金或银行转账回执单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30日16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茌平区御路智慧停车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
联 系 人:鲍嘉兴
电 话:13730232055
电子邮件:无
网 址:无
2026年7月20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相应工程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必须有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的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4)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注: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注: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1)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0万元以上的幕墙工程或同等类似工程。 |
注: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
注: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 | 二级建造师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 |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 |
| 质量员 | 1 | 有类似工作经验 | |
| 施工员 | 1 | 有类似工作经验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气泵 | 1.7KW | 台 | 6 |
| 电锯 | 1.8KW | 台 | 8 |
| 切割锯 | 0.8KW | 台 | 5 |
| 电锤 | 0.6KW | 台 | 10 |
| 电钻 | 0.6KW | 台 | 10 |
| 激光扫平仪 | SJ3 型 | 台 | 6 |
| 数字万用表 | DT850 型 | 台 | 1 |
注: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的最低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