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安新县营商环境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营商政投〔 2025 〕 10 号、《关于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营商政投〔 2025 〕 2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顺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 二次 )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该项目涉及安新县城区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消防管网改造,城区一户一表更换改造和智慧水务升级改造。 1 )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消防管网改造 :22 个小区进行室外给水管网改造,长度约 51460m ,管径 DN63-160 ; 14 个小区进行室外消防管网改造,总改造长度约 24331m ,崇文大街供水管网改造长度约 2113m ,管径 DN315 。供水管网、消防管网改建:小区给水管网改建 dn100-51460 米 , 崇文大街给水管网改建 dn315-2113 米,以上管道均采用聚乙烯 (PE) 给水管,热熔承插焊连接。给水管道、管件及阀门承压能力不小于 1.0MPa ;小区消防管网改建 dn110-13240m 、 dn160-11091 米,消防管道采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 (PE) 管,管道承压能力 1.6MPa 。 2 )城区一户一表更换改造 : 更换安新县城区供水集中式供水范围内现有小区住户水表,涉及 144 个小区共 22996 户,更换智能水表约 25033 块,普通机械水表 183 块。 3 )智慧水务升级改造 : 对现有安新县燕新水务智慧水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购置系统软件、硬件设施,包括在线监测仪表 / 计量设施 200 套,智慧水务操控系统平台 3 套。建设地点:安新县城区 。
2.2 本次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2.3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70.92 万元 。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2.5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资质:具备以下 1 、 2 之一 :
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2. 具备以下 2.1 、 2.2 之一 :
2.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2.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2 )业绩最低要求:
1. 近 0 年( -- ) 须至少承担过 0 项的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
( 3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 ①至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
②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 ( 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兼职。
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应附总监理工程师 2025 年 6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提供单位返聘证明。
( 4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5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投标人被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x.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y.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z.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 项修改为本条);
A. 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 “严重失信名单”的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B. 投标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C.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D. 以上 t 、 u 、 v 、 w 、 x 、 y 、 z 、 A 、 B 、 C 与 “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 t 、 u 、 v 、 w 、 x 、 y 、 z 、 A 、 B 、 C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 若 2025 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 7 - 21 00 : 00 :00 至 2026-0 8 - 1 1 08 : 59 :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 8 - 1 1 09: 0 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远程开标 /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 “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 , 并进入开标系统。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北省安新县昌盛路
联系人:周广丽
电 话: 0312-5353600
电子邮件: axzjjg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顺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 1 号楼 1215 室
联系人:宋双娟
电 话: 0312-5050071
电子邮件: shunyaozhaobiao@163.com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服务平台 ” 或 “ 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 7.8.5014.394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向交易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咨询。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0312-5675633 。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异议与答复 ” 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
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 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的 “ 异议 ” 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双娟:
联系电话:0312-5050071;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 1 号楼 1215 室。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 0312-5353600 ,邮箱: zjjzbb5353600@163.com 。
10.10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1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主体库注册实行告知承诺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进行资格审核,所有单位均可平等参与,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完成入库不影响投标资格。
10.1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省平台 ”, 网站地址: https://publicservice.hebpr. gov .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 “ 雄安新区 ” 进行线上核验。
10.13《关于上线 “ 暗标格式智能检测 ” 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 ( 链接 :https://www.xaprtc.com/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暗标格式智能检测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主动开展文件自检,持续提升文件编制标准化水平。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格式合规性的辅助参考,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使用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14尚未注册或提交信用评价信息的监理单位尽快登录 https://szjs.xadcity.com/onecity- sso-portal/#/index 注册或提交。开标时,信用评价系统未显示注册单位信息的,信用评价分值为 0 分,请各申请单位及时进行注册。信用标的信用评价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以前最后一次信用评价季度性更新 ( 包括实时更新 ) 的分数为准。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8536 进行咨询。
10.15此项目使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安新县营商环境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营商政投〔 2025 〕 10 号、《关于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营商政投〔 2025 〕 2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顺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新区安新组团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 二次 )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该项目涉及安新县城区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消防管网改造,城区一户一表更换改造和智慧水务升级改造。 1 )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消防管网改造 :22 个小区进行室外给水管网改造,长度约 51460m ,管径 DN63-160 ; 14 个小区进行室外消防管网改造,总改造长度约 24331m ,崇文大街供水管网改造长度约 2113m ,管径 DN315 。供水管网、消防管网改建:小区给水管网改建 dn100-51460 米 , 崇文大街给水管网改建 dn315-2113 米,以上管道均采用聚乙烯 (PE) 给水管,热熔承插焊连接。给水管道、管件及阀门承压能力不小于 1.0MPa ;小区消防管网改建 dn110-13240m 、 dn160-11091 米,消防管道采用钢丝网骨架聚乙烯 (PE) 管,管道承压能力 1.6MPa 。 2 )城区一户一表更换改造 : 更换安新县城区供水集中式供水范围内现有小区住户水表,涉及 144 个小区共 22996 户,更换智能水表约 25033 块,普通机械水表 183 块。 3 )智慧水务升级改造 : 对现有安新县燕新水务智慧水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购置系统软件、硬件设施,包括在线监测仪表 / 计量设施 200 套,智慧水务操控系统平台 3 套。建设地点:安新县城区 。
2.2 本次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2.3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70.92 万元 。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
2.5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资质:具备以下 1 、 2 之一 :
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2. 具备以下 2.1 、 2.2 之一 :
2.1.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2. 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2 )业绩最低要求:
1. 近 0 年( -- ) 须至少承担过 0 项的类似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
( 3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 ①至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
②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 ( 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兼职。
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应附总监理工程师 2025 年 6 月 1 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对账单或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提供单位返聘证明。
( 4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 5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投标人被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x.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y.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z.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 项修改为本条);
A. 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 “严重失信名单”的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B. 投标人存在清单加密锁号一致的情况;
C.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D. 以上 t 、 u 、 v 、 w 、 x 、 y 、 z 、 A 、 B 、 C 与 “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 t 、 u 、 v 、 w 、 x 、 y 、 z 、 A 、 B 、 C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 若 2025 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 7 - 21 00 : 00 :00 至 2026-0 8 - 1 1 08 : 59 :00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 8 - 1 1 09: 0 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远程开标 /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 天通过 “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 , 并进入开标系统。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北省安新县昌盛路
联系人:周广丽
电 话: 0312-5353600
电子邮件: axzjjg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顺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 1 号楼 1215 室
联系人:宋双娟
电 话: 0312-5050071
电子邮件: shunyaozhaobiao@163.com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 服务平台 ” 或 “ 交易平台 ”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 7.8.5014.394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向交易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咨询。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0312-5675633 。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 “ 交易平台 ” 在 “ 异议与答复 ” 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
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 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的 “ 异议 ” 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双娟:
联系电话:0312-5050071;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四中路领秀紫晶城 1 号楼 1215 室。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 0312-5353600 ,邮箱: zjjzbb5353600@163.com 。
10.10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1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主体库注册实行告知承诺制,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进行资格审核,所有单位均可平等参与,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完成入库不影响投标资格。
10.1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 省平台 ”, 网站地址: https://publicservice.hebpr. gov .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 “ 雄安新区 ” 进行线上核验。
10.13《关于上线 “ 暗标格式智能检测 ” 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 ( 链接 :https://www.xaprtc.com/zxyw/60336.jhtml?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暗标格式智能检测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主动开展文件自检,持续提升文件编制标准化水平。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格式合规性的辅助参考,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使用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14尚未注册或提交信用评价信息的监理单位尽快登录 https://szjs.xadcity.com/onecity- sso-portal/#/index 注册或提交。开标时,信用评价系统未显示注册单位信息的,信用评价分值为 0 分,请各申请单位及时进行注册。信用标的信用评价分值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以前最后一次信用评价季度性更新 ( 包括实时更新 ) 的分数为准。联系方式: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8536 进行咨询。
10.15此项目使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此平台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