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航运公司2026年53艘内贸船舶八股缆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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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航运公司2026年53艘内贸船舶八股缆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航运公司2026年53艘内贸船舶八股缆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513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513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5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于琛 电话:010-58134626
邮箱:20081763@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
项目名称:航运公司2026年53艘内贸船舶八股缆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6010513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60105132001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江苏海峰绳缆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省香川绳缆科技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05.275000 | 119.665100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 资格能力条件 | 中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CCS)、A、JS23PWA00180、2027年12月29日 | 中国船级社(CCS)工厂认可证书、/、JS22PWA00119、2026年09月14日 |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业绩 | 1、系泊缆索采购合同、天津市海王星海上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08月21日 2、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缆绳采购合同、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01月14日 3、缆绳购销合同、青岛力格机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6日 4、采购合同、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2026年05月25日 5、产品购销合同、黄海造船有限公司、2025年12月02日 6、船用设备采购合同、舟山启丰贸易有限公司、2026年04月25日 7、产品购销合同、黄海造船有限公司、2026年04月28日 | 1、船用缆绳2024-2025年度采购合同、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03.07 2、船用缆绳物资采购总合同、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2024.12.04 3、船用缆绳物资采购总合同、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2023.12.12 4、系泊缆绳一批、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26.04.22 5、中散项目、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2024.07.20 6、船用缆绳2026-2027年度采购合同、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5.12.03 7、2026年度船用缆绳采购合同、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责任公司、2026.01.13 |
| 包号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CEZB260105132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5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于琛 电话:010-58134626
邮箱:20081763@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688296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