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AJY-2026-009)
一、内容:
将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更正为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3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赋码后的 2025 年度赋码后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6 年0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6 年0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网页截图,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网页截图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9) 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 ”网站(
https://credit.yl.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 《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如有)、《投标信用承诺书》 ; (10)本次招标仅面向民营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民营企业承诺函;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子洲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子味洲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颐和小区电商服务中心东段 17 号
联 系 人:李彦龙
电 话:183922133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榆林中安锦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街道办事处保宁路社区保宁东路 112 号
联 系 人: 惠波
电 话: 15332606370
电子邮件: /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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