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泽大道(北延伸至洪宽大道段)隧道洞渣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权
项目详情
1 转让公告
2 标的简介
3 补充公告
4 竞价结果公告
5 结果公告
6 其他公告
| 福泽大道(北延伸至洪宽大道段)隧道洞渣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权 | 2026-07-20 |
①本标的来源:福泽大道(北延伸至洪宽大道段)隧道施工涉及的洞渣石方,位于福清市东部新城组团与城北组团之间,详细位置见方案。
②方量说明:福泽大道(北延伸至洪宽大道段)隧道项目开挖总方量为40.9341万m3(具体详评估报告),为本次处置标的。
③明确事项:公开拍卖的隧道开挖石方石量、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政府不提供土地红线外加工堆放场地;隧道开挖石方资源处置权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察看现场施工条件及道路现状(道路以现状为准,政府不负责另行铺设),一旦竞得,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或《拍卖合同》,不得以储量报告中的隧道开挖石方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任何理由向政府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项目隧道开挖石方工程量一经确定后,用地单位不得以施工设计图纸变更等为由私自盗用隧道开挖石方工程量。
④施工要求:
1.运输要求。中拍方仅负责于洞口等待洞渣装车运输,洞渣装车及开挖由福泽大道隧道中标施工方负责。
2.石方资源处置及工期要求。项目工期与福泽大道隧道隧洞开挖工期一致(约24月),需在中拍后,及时配合福泽大道隧道洞渣的清运工作,不得滞留洞渣,影响隧道施工作业,确保其按期完成施工作业。并要求于合同内约定延误工期的处罚条款。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石方资源处置权竞得人承担在约定施工期限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以上因中拍方施工造成的经济纠纷赔偿事宜应当由中拍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