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口渠化及增设交通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基本信息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口渠化及增设交通设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口渠化及增设交通设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宛示范发改审批[2025]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505-411300-04-05-293445,招标人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口渠化及增设交通设备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ggzyjy.nanya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说明本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有]等)。
2.1.1、项目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口渠化及增设交通设备工程
2.1.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2157
2.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1.4、建设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1.5、建设规模: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路口渠化及增设交通设备工程主要包括渠化改造工程、电警设备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
2.1.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7、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9、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3.2、项目经理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已满 1 年但不足 3 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全部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无法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可提交近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 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
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定标候选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6-07-2009:00 至 2026-08-11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 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8-11 09:00。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l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月季大道与长江西一路北李八庙社区东苑
联系人:刘月江
电话:0377-61167932
电子邮件:/
l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豫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小婉
项目组其他成员:赵丹丹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范蠡路宏江·中央广场 2 号楼 17 楼 1703 室
联系人:李小婉
电话:15225605593
电子邮件:nyyg163@163.com
l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南阳市迎宾大道6号
电话:0377-60166037
电子邮件:/
本项目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流程详见下方说明:
附件:
招标公告盖章扫描件.pdf
招标文件定稿26.7.17.pdf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