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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花城际四工区项目镀锌钢板加工件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一局广花城际四工区项目镀锌钢板加工件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11(10)-ghcj4gq-XJ-2026-0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第十分中心就广花城际四工区项目镀锌钢板加工件组织询价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及询价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广州市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项目四工区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共包含一站一区间:白云城市中心站、白云城市中心站~白方盾构井区间。白云城市中心站车站为双岛四线车站,车站总长度为1010m,其中车站段为地下二层,长618m,标准段宽为49.2米,停车线段为392m,宽18.2m,底板埋深21.12m,共设置8个出入口、3个风亭、4个安全口。白云城市中心站~白方盾构井区间隧道全长3497双延米,采用2台直径8.8m土压平衡盾构机由白云城市中心站大里程始发,区间为双洞双线隧道,管片外径8.5m,内径7.7m。隧道拱顶埋深11.2m~17.2m。
1.2询价内容 详见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
2.2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被列入“2024-2026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2.3供应商在报价时,如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4询价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5其它要求: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三、拟采购物资及相关要求
3.1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交货地址
交货日期
1
镀锌钢板
Q235B 1100*100*6mm

30
广花城际四工区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
2026/7/28
2
镀锌钢板
Q235B 300*300*10mm

18
广花城际四工区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
2026/7/28
3
镀锌钢板
Q235B 3700*250*20mm

2
广花城际四工区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
2026/7/28
4
镀锌钢管
Q235B DN80 4mm
m
212
广花城际四工区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
2026/7/28
5
镀锌钢板
Q235B 3900*500*20mm

4
广花城际四工区项目
广州市白云区
2026/7/28
合计


266



说明:
3.2技术规格书:
(一)技术要求:符合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质量资料检测项目指标齐全。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交货计划: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7天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供货方提供运输,保证材料安全到达工地。
(五)验收要求:
1.供货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结合地衡过磅计量、检尺、理论计算、抽样检验等多种方式组合验收,以地衡过磅复核重量。以卖方出厂过磅单重量和买方收货过磅重量进行对比。磅差允许偏差为±3‰,如双方磅差大于3‰买方组织复核,不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买方有权拒收。
3.如发现货物损伤,应做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4.物资经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供货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5.采购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采购方,但并不解除供货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6.采购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供货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采购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7.采购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收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供货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采购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3.3结算和付款
3.3.1采购物资报价规则:固定价格结算
3.3.2付款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包含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云信、反向保理等,票据贴息费用由卖方承当。
(2)付款周期: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100%,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3.3合同履约保证金
无。
 3.4拟采购物资相关的要求
3.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和运距,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车、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3.4.2交货期:按照采购单位单次下单物资需求计划的规定的期限内全部运抵交付。
3.4.3供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道中铁十一局项目工地。
3.4.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3.4.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4.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4.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4.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采购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其它要求:
四、报价文件递交
4.1此次报价供应商需制作电子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报价文件。
4.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9时0分。
4.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供应商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的上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第十分中心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23号
 联 系 人:唐冲  
联系电话:18696158666
 
电子邮件:t11cgwzb@163.com 
 2.使用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项目四工区项目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道中铁十一局项目工地
 联 系 人:马鹏德  
联系电话:13884205212
 
电子邮件:1593459451@qq.com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