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竞价采购交易预告
(编号:J26129092)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避免低价无序竞争,请各交易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参与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保障交易商合法权益和商业机密,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1.委托单位: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概况: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下属子公司,也是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重点项目之一,长期以来备受各级领导和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司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平松乡,紧邻董榆线、毗邻207国道和阳涉铁路,北靠集团公司煤炭生产基地,交通便利,煤炭来源广泛。 公司于2009年12月成立,2013年4月转入正式生产运营,占地450余亩,注册资本金4.35亿元,总投资规模13.58亿元。公司年生产能力为24万吨合成氨、40万吨尿素联产3万吨甲醇。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 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每次最小降价 幅度 (元/吨) | 每次最大降价 幅度 (元/吨) |
| A标段 | 喷吹用煤 | 华阳氮基公司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200 | 660 | 1 | 1 |
| B标段 | 喷吹用煤 | 华阳氮基公司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200 | 660 | 1 | 1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降价幅度为1元/吨。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粒度 (mm)
|
| A标段 | 无烟煤 | 末煤 | ≥4500 | ≤8 | ≤2.1 | ≤13 |
| B标段 | 无烟煤 | 末煤 | ≥4500 | ≤8 | ≤2.1 | ≤13 |
备注:无
二、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及要求: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http://www.ctctc.cn)注册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最少参与报名交易商户数:1户,如开场前报名户数不满足条件,则本场交易关闭
⑴报名条件: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消费企业。 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资源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严禁报名要求:
(1)企业法人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2)注册成立时间2年以下的企业或近期(半年)未经营的企业;
(3)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
(4)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⑵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16时30分前 ⑶竞价交易时间: A标段:2026年7月20日17时 B标段:2026年7月20日17时10分 竞价交易说明: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2.报名时间:截止2026-07-20 16:30:00 前
提醒:每日17时至18时平台进行清算结算,期间无法办理保证金交纳,请交易商提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交纳保证金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交易商在报名参加交易时,需交纳保证金20万元
2.保证金交纳:参与方通过本企业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中预设的保证金账户,以入金或转账的方式足额交纳保证金,点击预告中的链接报名时自动冻结保证金。
3.保证金解冻:交易结束后,未成交参与方的保证金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成交方的保证金在履行交易合同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且经成交双方填报《交收履约单》确认无异议后,由交易系统自动解冻。解冻后的保证金,交易商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出金或预留交易系统继续使用。
4. 保证金交纳、管理、解冻、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交易时间:
A标段:2026-07-20 17:00
B标段:2026-07-20 17:10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采购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3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3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120秒;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120秒延时倒计时,直至120秒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成交。
⑶本场交易允许参与方以基价出价,基价为有效报价起点。
3.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参与交易商可登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查看“交易结果通知”。
五、合同签订成交方须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六、交收履约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交收地点: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料料场。
(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出卖人(供方)承运至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原料料场,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自卸汽车)。
(3)供货期限: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5日。
(4)竞价成交企业在规定供货期限截止前,运输完成合同约定数量90%以上,即可视为全部履行。
(6)在供货期限内,如受到当地环保限产及政策限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数量,双方互不追究,视为履行合同完毕。
成交双方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委托方须登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填写《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成交方须登陆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进入“个人中心”确认完成《交收履约单》并加盖电子印章后,交易中心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双方保证金。《交收履约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6-07-21至2026-07-25
B标段:2026-07-21至2026-07-25
七、货款结算2、价格及货款结算方式 (1)价格:现汇含税价(税率13%)。 (2)结算方式:本合同执行到厂一票结算,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收过磅数量为准,结算金额为结算数量乘以结算单价,出卖人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给买受人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并挂账后进行现汇付款。
八、煤质验收⑴数量:以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到厂过磅数量为准。 ⑵质量:以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化验结果为准。
如果存在数量、质量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双方确认的第三方化验机构化验结果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成交方按照交易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交易额的1‰向交易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交易保证金需在足额交纳相关费用后,才可解冻或用于赔付。
十、违约处理如交易交收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交易商可发起违约赔付,按照《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流程执行。如双方责任未明确或存在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交易中心仅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交易服务,不承担因交易双方违约产生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责任。
十
一、其它事项1、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遇政策变化、拉运环境变化、井下生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影响到煤炭购销合同履行,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中国太原煤炭交易网停电、电子故障、电信部门及网络运营公司技术故障等非交易中心过错引发的技术故障,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该场次的交易程序无效,且交易中心有权对该场次交易全权处理,任何交易商均无权干涉。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如公告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
末煤按照合同质量标准验收考核,双方在华阳氮基原料场地共同取样确认,并根据华阳集团氮基合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化验结果进行质量扣罚:
(1)硫含量≤2.1%,每超0.1%,扣罚5元/吨;
(2)全水分≤8%,每 超1%,扣罚10元/吨;
(3)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 kcal/kg,则按成交单价执行(热值不奖励)。3000kcal/kg≤实测发热量<4500 kcal/kg,则执行单价(元/吨)=成交单价-1.5*(4500-实测发热量)*成交单价/4500;如实测发热量<3000 kcal/kg,不予结算。
(4)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5)拉运过程中不得掺加煤泥及中煤,如发现则直接扣除50%的结算价格。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
二、联系方式委托企业:贾经理 13037064246
交易中心:常杰芸 18306863588
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魏羿
电话:0351-6829967 15383519356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