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拟对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学食堂后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大学食堂后厨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3716259.25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宏仁厨具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技术参数变更: 1、压力式洗米机(序号22)将技术参数“使用水压≤1.5kg/m3”变更为:“使用水压≤1.5kg/cm³”。 2、高温冷库(1)(序号187)将技术参数187.5“防火等级大于或等于乙级标准。”变更为:“冷库保温材料依据GB 50072-2021《冷库设计标准》,阻燃级别达到B1级或以上。” 3、高温冷库(2)(序号188)将技术参数188.5“防火等级大于或等于乙级标准。”变更为:“冷库保温材料依据GB 50072-2021《冷库设计标准》,阻燃级别达到B1级或以上。”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压力式洗米机(序号22)使用水压单位描述有误,变更为正确的单位。 2、现行国家标准分级体系中没有高温冷库(1)、高温冷库(2)原合同技术参数中所述“冷库防火等级大于或等于乙级标准”的描述,原合同参数未明确指出哪一类材料的防火等级,故变更技术参数予以明确。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200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