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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长高项目沥青摊铺工程

项目详情

长高项目沥青摊铺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71400162481(试)
发布时间:2026-07-20 09:30:00
发布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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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长高项目沥青摊铺工程发布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S46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工程项目CG-3标 沥青摊铺 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6GS-CG-FBZB-08-2026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S46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工程项目CG-3标 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沥青摊铺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建设规模:CG-3标段起讫桩号K33+979.083-K49+116.602,长约15.138km,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安、防护、排水、边坡绿化、线外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全线沥青摊铺工程施工。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1个包件进行沥青摊铺工程劳务招标,每个包件评出3家中标候选人。
工程量及段落划分表

序号
标段(包件)划分
主要工程内容
主要工程量
备注
1
沥青摊铺工程包件
全线沥青摊铺工程施工
透层和黏层、沥青表面处置与封层、改性沥青及改性沥清混合料、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桥面铺装等
 

计划工期:24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1月1日(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已列入中国交建、中交三公局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7 月 20日  0 9 时 3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25 日  0 9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包件 500 元(大写伍佰元整),标书款限于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售后不退,且不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 2026 年 07 月 25 日  0 9 时 30 分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长高3标项目沥青摊铺工程标书款”。(注: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长高项目沥青摊铺工程投标、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状元路支行
账  号:3405017586080000233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08 月 04日 10 时00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响应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①采用  合理低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金牛村 
联 系 人:赵选亮 
电 话:18568233628 
电子邮件:1198110440@qq.com 
 
2026 年 07  月 05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注: /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1)最近三个年度的净资产状况良好;
(2)最近三个年度平均营业总收入状况良好。
注: /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五年内( 2020年12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的沥青摊铺工程劳务分包/专业分包。
 
注: /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劳务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3、没有被列入中国交建、中交三公局黑名单;
4、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 /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的主要负责人,提供六个月社保记录。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安全类证书
 
 
 
 
 
 
注: 其他投入人员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投入。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其中自有设备数量
新旧程度
沥青混合料摊铺机
>180kw,不低于福格勒 2100-2

3
3
80%以上
沥青洒布车
撒布宽度6m,有伸缩功能

1
1
80%以上
同步沥青碎石撒布车
 

1
1
80%以上
压路机
 

7
7
 
洒水车
 

1
0
 
清扫车
 

1
0
 

注: 其他投入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