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集团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临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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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临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采购
项目编号:GT2026071800163125(试)
发布时间:2026-07-20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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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临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临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T2026071800163125(试)
本采购项目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临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临建工程。
1.2 采购编号:GT2026062200159271(试)。
1.3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1.4采购项目概况: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 SFLM-1标项目位于白银市平川区,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施工里程桩号K1500+899.981~K1525+380,路线全长24.48公里,主工程内容涵盖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临建工程。
2.2 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件进行临建工程施工采购。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8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
2.5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 安全目标:因工死亡人数为0;因工重伤率为0;杜绝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为0。
2.7 其他:施工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1:(临建工程施工)工期要求:暂定90日历天
特别说明:
1.上述工程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2.合同工期暂定3个月,具体以招标人制定的实施性工期为准,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若中标人恶意拖延工期(如停工找项目部索赔),每拖延一天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人民币壹万元整。
3.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辅材进行工程施工,如因乙方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甲方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甲方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4.安全、质量、成本、设备等管理办法及奖罚措施由甲方相关部门制定,乙方无条件接受。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7 月 21日10 时至 2026 年 07 月 24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30日10时00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白银市平川区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255381937
电子邮件:1069235745@qq.com
项目编号:GT2026071800163125(试)
发布时间:2026-07-20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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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临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临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GT2026071800163125(试)
本采购项目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分包已具备采购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临建工程施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谈判。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临建工程。
1.2 采购编号:GT2026062200159271(试)。
1.3 采购人::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1.4采购项目概况: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 SFLM-1标项目位于白银市平川区,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施工里程桩号K1500+899.981~K1525+380,路线全长24.48公里,主工程内容涵盖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及附属工程。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临建工程。
2.2 包件划分:本次采购分为1个包件进行临建工程施工采购。
2.3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8月20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
2.5 质量目标: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 安全目标:因工死亡人数为0;因工重伤率为0;杜绝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为0。
2.7 其他:施工包件划分如下:
包件1:(临建工程施工)工期要求:暂定90日历天
| 清单编号 | 清单名称 | 单位 | 招标数量 | 备注 |
| 1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总额 | 12979 | |
| 103-1-a | 新建、改建便道 | | | |
| 103-1-a-1 | 挖土方 | m3 | 7500 | |
| 103-1-a-2 | 填筑石方 (砂砾、石渣、碎石等) | m3 | 1680 | |
| 105 | 施工标准化 | | | |
| 105-1 | 施工驻地 | | | |
| 105-1-1 | 水稳站施工驻地 | | | |
| 105-1-1-a | 挖土石方 | m3 | 68.63 | |
| 105-1-1-b | 填土石方 | m3 | 30.13 | |
| 105-1-1-c | 砂浆抹面(2cm) | m2 | 39 | |
| 105-1-1-d | C20 混凝土地坪(15cm) | m3 | 216.6 | |
| 105-1-1-e | 砖砌筑(化粪池) | m3 | 9.36 | |
| 105-1-1-f | 砖砌排水沟(0.4*0.4m) | m3 | 38 | |
| 105-1-1-g | 围栏 | m | 260 | |
| 105-1-1-h | 贴地砖 (厕所) | m2 | 54 | |
| 105-1-2-i | 屋内布线、灯具 | m2 | 568.8 | |
| 105-2 | 工地试验室 | | | |
| 105-2-a | 挖土石方 | m3 | 30.11 | |
| 105-2-b | 填土石方 | m3 | 12.11 | |
| 105-2-c | 砂浆抹面(2cm) | m2 | 13.8 | |
| 105-2-d | 贴瓷砖 | m2 | 675 | |
| 105-2-e | 碎石(或砂砾)基层(45cm) | m3 | 303.75 | |
| 105-2-f | C20 混凝土地坪(15cm) | m3 | 103.5 | |
| 105-2-g | C20 混凝土台座基础、试验室操作台 | m3 | 10 | |
| 105-2-h | 砖砌筑(沉淀池、门垛) | m3 | 10.4 | |
| 105-2-i | 进场道路C20 混凝土(20cm) | m3 | 52.8 | |
| 105-2-j | 屋内布线、灯具 | m2 | 597.6 | |
| 105-3 | 拌合站 | | | |
| 105-3-1 | 水稳拌合站 | | | |
| 105-3-1-a | 场地整平 | m2 | 9010 | |
| 105-3-1-b | 挖土石方 | m3 | 9870.32 | |
| 105-3-1-c | 填土石方 | m3 | 8727.32 | |
| 105-3-1-d | 砂浆抹面(2cm) | m2 | 716.5 | |
| 105-3-1-e | C20蓄水池基础(20cm) | m3 | 67.25 | |
| 105-3-1-f | C25 混凝土地坪(25cm) | m3 | 1998 | |
| 105-3-1-g | 碎石(或砂砾)基层(50cm) | m3 | 4461 | |
| 105-3-1-h | 场区碎石硬化(10cm) | m3 | 93.2 | |
| 105-3-1-i | C25混凝土料仓隔墙(高3m,厚度40cm) | m3 | 222 | |
| 105-3-1-j | C25混凝土料仓隔墙基础(高0.8m,宽度90cm) | m3 | 254.16 | |
| 105-3-1-k | C25料仓扶壁墙 | m3 | 28.8 | |
| 105-3-1-l | C25基础(冷料仓、水泥罐、拌合楼、大棚基础) | m3 | 200 | |
| 105-3-1-m | 上料台 | m3 | 37 | |
| 105-3-1-n | 围栏 | m | 96 | |
| 105-3-1-o | 砖砌排水沟(0.4*0.4m) | m3 | 49.2 | |
| 105-3-2 | 沥青拌合站 | | | |
| 105-3-2-a | 场地整平 | m2 | 12338 | |
| 105-3-2-b | 挖土石方 | m3 | 29000.00 | |
| 105-3-2-c | 填土石方 | m3 | 29000.00 | |
| 105-3-2-d | C25 混凝土地坪(25cm) | m3 | 2952.25 | |
| 105-3-2-e | 碎石(或砂砾)基层(50cm) | m3 | 6972.5 | |
| 105-3-2-f | 场区碎石硬化(10cm) | m3 | 213.5 | |
| 105-3-2-g | C25混凝土料仓隔墙(高3m,厚度40cm) | m3 | 462 | |
| 105-3-2-h | C25混凝土料仓隔墙基础(高0.8m,宽度90cm) | m3 | 403.2 | |
| 105-3-2-i | C25基础(冷料仓、水泥罐、拌合楼、大棚基础) | m3 | 368 | |
| 105-3-2-j | 砖砌排水沟(0.4*0.4m) | m3 | 43.2 | |
| 105-3-2-k | 围栏 | m | 216 | |
| 105-3-2-l | 砖砌筑(门垛) | m3 | 14.5 | |
| 105-3-2-m | 贴瓷砖 | m2 | 45.7 | |
| 105-3-2-n | C25地磅基础 | m3 | 30 |
1.上述工程数量仅为暂定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2.合同工期暂定3个月,具体以招标人制定的实施性工期为准,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若中标人恶意拖延工期(如停工找项目部索赔),每拖延一天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人民币壹万元整。
3.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辅材进行工程施工,如因乙方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甲方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甲方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4.安全、质量、成本、设备等管理办法及奖罚措施由甲方相关部门制定,乙方无条件接受。
3. 分包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分包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采购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设施或机具、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分包商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分包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各分包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每个分包商允许中 1 个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分包商,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07 月 21日10 时至 2026 年 07 月 24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30日10时00分,分包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5.2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开启方式:
(1)分包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参加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操作情况。
(2)等待响应文件开启人唱标后,分包商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查看开启记录表。分包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过程中在线提出,响应文件开启管理员回复后可进行查看。
6. 采购相关事宜
采购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谈判采购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谈判采购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7. 评审办法
本包件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白银市平川区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水泉至范家窑段SFLM-1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255381937
电子邮件:10692357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