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建平县自然资源局监管影像核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辽宁 朝阳 发布时间:2026-07-20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 | | | |
|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监管影像核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7-20 | 项目概况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监管影像核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22-00068 项目名称:建平县自然资源局监管影像核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8000.00 最高限价(元):87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省级下发监管影像分析及地方监察图斑核查;2、图斑历年用地情况分析;3、图斑涉及土地使用权证件扫描和套合图制作;4、图斑情况分析说明编写和举证材料制作;5、图斑历年地类和历年影像情况分析和举证;6、智慧核查系统填报和汇总表制作;7、自然资源系统其他相关分析举证工作。(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为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加密备份响应文件一份。 备份文件要求:将响应文件签章扫描成PDF并加设密码,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作为备份文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各供应商将备份文件打开密码发送至上述邮箱备用,因供应商原因无法打开备份文件时,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3、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可派代表持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及电脑至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实体CA锁或移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57号 联系方式:0421-7836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建安社区中兴大厦01幢1单元2层 联系方式:0421-7800011 邮箱地址:zhaobiao2378@126.com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建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海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210205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21-7800011
| | 附件: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