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10000D033010012481北京市延庆区珍珠泉乡转山子村村北侧0.18亩基站用地出租
项目详情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12481 交易程序类型 常规交易程序
项目编码 2026-YQ/01-0059 挂牌金额 105,000.00元 挂牌日期 2026-07-20 截止日期 2026-07-24
基本信息
地块 - 1
权属信息
拟出让信息
挂牌及公告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交易所联系方式
项目编码 2026-YQ/01-0059 挂牌金额 105,000.00元 挂牌日期 2026-07-20 截止日期 2026-07-24
基本信息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延庆区珍珠泉乡转山子村村北侧0.18亩基站用地出租 | 项目编码 | 2026-YQ/01-0059 |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延庆区珍珠泉乡转山子村 | 土地用途 | 林地 |
| 拟出让面积(亩)(以实际测量为准) | 0.18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 否 |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 地上物情况 | 基站信号塔一座、机房一个。 |
地块 - 1
| 地块名称 | | 地块编号 | |
| 东至 | 林地 | 南至 | 林地 |
| 西至 | 林地 | 北至 | 林地 |
权属信息
| 权属类型 |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延庆区珍珠泉乡转山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 承包方 |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
拟出让信息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2026-07-31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2035-07-30 |
| 拟出让期限(年) | 9年 | 拟出让用途 | 通信基站,无人值守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 是否原承包人 \ 原出租人同意 | | 前次出让方式 |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
挂牌及公告
| 是否挂牌 | 是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挂牌日期 | 2026-07-20 | 截止日期 | 2026-07-24 |
| 挂牌总金额(元) | 105,000.00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 延牌次数 |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元) | 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
| 交纳方式 | | 处置方法 | |
| 处置方法说明 | | 其他 | |
交易条件
| 公告价格(元) | 105,000.0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租金标准为:前四年每年租金10000元、后五年每年租金11000元,合计95000元;另实际占有使用费10000元,合同金额共计105000元。租金支付方式: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在收到出让方开具相应价款的收据后[90]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出让方支付(2025年7月31日-2030年7月30日)租金及占地使用费用,价税合计金额50000元;其余租金在合同履行至2030年7月30日,受让方在收到出让方开具相应价款的收据后[90]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向出让方支付(2030年7月31日-2035年7月30日)租金,价税合计金额55000元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需积极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2、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3、 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4、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赁期到期后10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5、该标的2025年7月31日至合同签订日期前被占有使用,参照租金标准向实际使用方收取占有使用费10000元。 | ||||
交易所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陈立春 | 联系电话 | 13426296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