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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顾唐路2816号、2818号、2824-2836双号等、顾唐路2842-2854号等4年租赁权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顾唐路 2816 号、2818 号、 2824-2836 双号等、顾唐路 2842-2854 号等 4 年租赁权项目编号:
L32026SH1000753挂牌价格:
13100000元/年租赁面积:21632.95㎡租赁期限:4年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业务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徐佳奕负责人
联系电话:021-62657272 - 141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19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7-24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顾唐路 2816 号、2818 号、 2824-2836 双号等、顾唐路 2842-2854 号等 4 年租赁权
不动产租赁
项目编号:L32026SH1000753
出租底价:13100000元/年
租赁面积:21632.95㎡
披露开始
2026-07-19
披露中
2026-07-20
披露结束
2026-07-24
租赁期限4年
所在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徐佳奕021-62657272 - 141、19921583510

出租方承诺招租不动产概况周边环境出租方基本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招租不动产概况

招租不动产名称顾唐路 2816、2818、2824-2836 双号等
权利人名称上海雅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权证编号沪(2022)浦字不动产权第 025001号
权证类型产权
用途土地用途:商业金融用地房屋用途(地上部分) :商场(商业)/店铺房屋用途(地下部分) :特种用途(地下车库)
权证面积(㎡)12169.12
权证地址顾唐路 2816、2818、2824-2836 双号等
招租不动产名称顾唐路2842-2854号等
权利人名称上海雅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权证编号沪(2022)浦字不动产权第025003号
权证类型产权
用途土地用途:商业金融用地房屋用途:店铺
权证面积(㎡)9622.06
权证地址顾唐路2842-2854号等
周边环境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上海雅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受委托进行招租活动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招租条件
租赁期限4年
出租底价13100000元/年
租赁面积(㎡)21632.95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免租期
租赁用途商业
租赁用途说明承租方禁止将标的资产的全部或部分用于任何违法违规或可能影响标的资产声誉的用途。如需经营特定行业,或需取得相应资质的,承租方应自行获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证照、备案、报告等后方可开展经营,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改造说明装修项目不可改动房屋原始结构,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是否可转租
转租说明可以转租,但承租人不得整体转租超过 5000m2 的本次招租房屋,且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再次转租(具体以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承租方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有物业管理费
水电气热等费用承租方直接支付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是否支付押金是,具体为:相当于8 个月租金金额约人民币873 万元。(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月租金为基数)
租金支付要求按季度
其他说明事项
抵押情况不存在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房屋状态本标的房屋尚在租赁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时间为2026-08-31
其他招租条件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条款的约定,意向承租方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的调查, 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现承租方可能在标的资产曾增设装修装饰和若干建筑物/构筑物,租期届满后可能存在无法及时完成恢复原状的情况,意向承租方应当根据出租方的要求, 自负费用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间内完成全部增设内容的拆除工程,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人主张租金减免或主张任何权利
。2、现承租方可能就标的资产的分租与多位次承租人签署了租赁合同,可能存在部分次承租人无法及时完成腾退的情况。出租人不对该等腾退时间、成本等提供任何保证,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人主张租金减免或主张任何权利。)成为新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2.本项目公告期满后,出租方有权对所有意向承租方及其递交材料进行尽职调查, 由于国有企业合规性审查要求,出租方有权要求意向承租方针对自身资质及已递交材料提供佐证材料、衍生性材料或进一步细化材料进行调研,出租方将审阅意向承租方资质并根据其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出具承租资格确认意见。为满足前述要求,出租方可能无法在联交所相关交易规范要求的期间内完成承租资格确认,意向承租方对此完全了解并需应积极配合出租方的调查工作。3.标的资产的交付条件: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切与标的资产有关的风险及责任均转移至承租人,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维修责任、安全保卫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卫生防疫责任等。4.如标的资产中存在任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类似违章建筑、设施,在接到消防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或物业产权方出具的消防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通知单等文书,承租方须无条件积极配合,按要求限期完成消防、建筑等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整改费用及相关责任。5. 《房屋租赁合同》将根据本招标公告中所列主要条款拟定,出租人可能根据标的资产的客观情况和需求于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但该等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公告中的约定,承租方同意接受相应修改。招标公告中未予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6.本项目租金已包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范围包含安保、公共区域垃圾清运、保洁等服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7.本标的房屋尚在租赁合同期内,租赁期限届满时间为2026 年 8 月 31 日,到期后由新的承租方负责落实与现承租方开展资产交接相关事项。8.本标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房屋尚在使用中,若交接过程中,新的承租方与现承租方产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意向承租方范围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承租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境内的企业法人;2.意向承租方实缴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800 万元人民币(以意向承租方提供的盖章版本营业执照为准)(实缴资本证明材料以①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或②印花税完税证明、银行支付回单及“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 ”查询记录,或③其他同等证明材料,前述资料均需意向承租方盖章);3.意向承租方成立年限不低于8 年(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为起始日期至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当日为准);4.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与履行租赁合同相匹配的资金实力与履约能力。为此,意向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的要求,如实、完整地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被要求索赔的诉讼仲裁案件介绍或者其他能够反映其财务稳健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的相关材料。出租方有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独立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承租方进行补充,并依其商业判断自行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财务条件;5.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不得为(或曾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已被一审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无论是否生效)需承担300 万以上债务且尚未履行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意向承租方应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和“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三年内的无犯罪检索记录予以说明(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报名;7.意向方在递交承租申请时需同步提交的其他资料(供出租方审查):项目招商经营方案和运营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即意向承租方需提供至少一宗上海市辖区内经营商业业态案例,案例需同时符合以下情形:①单宗规模需达到 10000 平方米以上②该案例由意向承租方自持运营或承租运营及其他运营模式,或为意向承租方的全资或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大于60%,以工商登记的为准) 自持运营或承租运营及其他运营模式。③业态案例不可以仅为意向承租方或其全资或控股股东直接对外整体转租经营的案例。8.优先承租权人须凭营业执照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后获得本项目出租方确认的承租资格。9.本项目优先承租权人不涉及交纳保证金。
招租流程1. 本项目公告时间:2026.07.19-2026.07.24
2. 交易流程
2.1 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意向承租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项目挂牌期满前交纳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2.2 参与交易
2.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承租方应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承租价格。
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有优先权)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需详细了解并确认竞价方案的内容。
2.3完成交易
报价/竞价完成后,联交所向交易各方发送结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证明。租赁双方应及时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证明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承租方
交易服务费承租方按本项目成交金额首月租金的10%支付服务费。
保证金事项1.交纳金额:3000000元
2.交纳时间: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实际以联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3.交纳方式:线上缴纳保证金收款银行及账号
4.退还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全额返还;
(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完成后及时全额返还;
(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1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联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联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联交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竞价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6)其他依据联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5个工作日
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终结。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