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S284线化州市宝圩至播扬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982-18-01-35810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道S284线化州市宝圩至播扬段路面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道S284线化州市宝圩至播扬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 ||
| 标段(包)名称 | 省道S284线化州市宝圩至播扬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 ||
| 公示名称 | 省道S284线化州市宝圩至播扬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7-16 09:30 | ||
| 评标情况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的5家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个信封得分汇总记录表如下:投标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商务得分总得分总得分排名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31.7833 58.90 90.6833 1哈尔滨市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1.0833 58.90 89.9833 2重庆市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30.6667 58.90 89.5667 3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9.7834 58.90 88.6834 4江西省四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9.6833 58.90 88.5833 5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9.5167 58.90 88.4167 6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35452289元 | ||
| 质量承诺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 | 工期(交货期)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莫佳妮 | 资质资格 | 职称证:2217003013887,注册建造师证:粤1442021202204636,安全证:粤交安B22G02364 |
| 业绩 | 无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企业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为D244281774。 | |
| 业绩情况 | 1、省道S282线高州南塘至镇江段路面改造工程2、省道S222大埔县坑口至高陂段公路改建工程第一标段3、省道S260线广宁阳山交界至兰木及大坪至北市段路面改造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35506101元 | ||
| 质量承诺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 | 工期(交货期)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张彬 | 资质资格 | 职称证:202202371092,注册建造师证:渝 1342016201722237,安全证:渝交安 B20G00003, |
| 业绩 | 无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企业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为D150071158 | |
| 业绩情况 | 1、G212 澄江至沙坪坝界段路面改造工程2、江津区国道 G244 德感至璧山界段旅游公路升级改造工程3、巫溪县国道G347花栗至巫山界段路面改造及庙溪村K125+K960处地灾治理工程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哈尔滨市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35552739元 | ||
| 质量承诺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或以上) | 工期(交货期)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马明 | 资质资格 | 职称证:B130710117,注册建造师证:黑 1232006201204763,安全证:黑交安 B17G00174 |
| 业绩 | 无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企业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证书编号为D123090346。 | |
| 业绩情况 | 1、丹阿公路东宁收费站至永胜段品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2、G206 符离北至蕲县北段改造工程(K802+758.384-K813+900)3、国道 338 线盘坡经大通河桥至热水段改建工程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化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化州市北岸北京西路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668-731309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668-3990868 |
| 联系地址 | 茂名市双山七路2号大院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7-20 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7-23 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1).pdf
3评标报告-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