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0-162025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智慧教学项目建设大系统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详情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智慧教学项目建设大系统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进行公告。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为落实《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拟建设国际化、智慧化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该基地将依托先进的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全面整合教学、科研和医疗资源,打造覆盖线上线下、教学与运维一体化的综合平台。为保证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效,确保投资效益和管理规范,需开展专项审计服务,对资金管理、财务执行、采购流程、合同履行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与评价,为项目顺利实施和后续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1.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对儿科医学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资金来源、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及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出具独立审计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2.按照《民法典》《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制度和相关合同约定,对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合同履行、工程付款、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及资产管理等环节的合规性与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专项审查,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管理优化及风险防控建议。
二、本次采购要求:
1. 服务期限:项目合同签订至智慧教学项目建设大系统建设项目验收。
2. 项目最高采购限价:5万元人民币,高于最高采购限价将予以否决。
三、对响应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2. 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证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熟悉医院相关业务,了解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要求、程序以及相关政策;
7. 开展审计项目时,拟派项目总人员(包括项目组组长)不得少于3人,所有人员具备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审计业务,且要求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审计组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改需征得委托方同意。项目组组长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需在审计过程中全程参与,并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主要其他项目人员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对儿科医学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收支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核实各项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2.抽查并评估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检验资金管理、审批、支付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3.审核项目决算报表,确认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及其与财务会计报表的一致性;
4.审计专项建设资金的使用合规性,重点关注资金拨付、支付及使用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
5.审查项目涉及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包括采购流程、程序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
6.审查项目招标及合同管理情况,评估招标程序、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规范性;
7.审查全面预算管理的落实情况,检查预算编制、调整及执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核实预算执行进度与实际使用情况;
8.审核项目成本核算的规范性,确认财务报表能否准确反映建设成本和费用;
9.审核项目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检查固定资产和设备的采购、配置、使用及处置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
10.审查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环节的管理与执行情况,评估整体建设质量与合同履约情况。
五、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报价方案、服务内容响应情况、项目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相关案例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
(4)关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见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如不是法人签名,代理人签名需附授权文件。——起始时间填写要求:开始时间应为响应文件“日期”前三年,如响应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声明起始日期应为公司成立之日。
2. 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7点整
(2)递交地点:闵行区万源路399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信息与大数据中心
(3)递交方式:以打印文件形式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骑缝章包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4931983
附件:关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为落实《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拟建设国际化、智慧化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该基地将依托先进的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全面整合教学、科研和医疗资源,打造覆盖线上线下、教学与运维一体化的综合平台。为保证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有效,确保投资效益和管理规范,需开展专项审计服务,对资金管理、财务执行、采购流程、合同履行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与评价,为项目顺利实施和后续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1.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对儿科医学教学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资金来源、预算执行、财务核算及报表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出具独立审计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2.按照《民法典》《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制度和相关合同约定,对项目立项、招标采购、合同履行、工程付款、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及资产管理等环节的合规性与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专项审查,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管理优化及风险防控建议。
二、本次采购要求:
1. 服务期限:项目合同签订至智慧教学项目建设大系统建设项目验收。
2. 项目最高采购限价:5万元人民币,高于最高采购限价将予以否决。
三、对响应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2. 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证书;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熟悉医院相关业务,了解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要求、程序以及相关政策;
7. 开展审计项目时,拟派项目总人员(包括项目组组长)不得少于3人,所有人员具备审计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审计业务,且要求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审计组项目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原因必须更改需征得委托方同意。项目组组长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需在审计过程中全程参与,并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验。主要其他项目人员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对儿科医学教学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收支及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核实各项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2.抽查并评估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检验资金管理、审批、支付等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3.审核项目决算报表,确认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及其与财务会计报表的一致性;
4.审计专项建设资金的使用合规性,重点关注资金拨付、支付及使用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
5.审查项目涉及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包括采购流程、程序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
6.审查项目招标及合同管理情况,评估招标程序、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规范性;
7.审查全面预算管理的落实情况,检查预算编制、调整及执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核实预算执行进度与实际使用情况;
8.审核项目成本核算的规范性,确认财务报表能否准确反映建设成本和费用;
9.审核项目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检查固定资产和设备的采购、配置、使用及处置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
10.审查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环节的管理与执行情况,评估整体建设质量与合同履约情况。
五、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公司法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报价方案、服务内容响应情况、项目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相关案例合同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
(4)关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见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如不是法人签名,代理人签名需附授权文件。——起始时间填写要求:开始时间应为响应文件“日期”前三年,如响应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声明起始日期应为公司成立之日。
2. 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7点整
(2)递交地点:闵行区万源路399号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信息与大数据中心
(3)递交方式:以打印文件形式提供,正本1份,副本4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骑缝章包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4931983
附件:关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