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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延平区南纸老旧厂区提质增效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一)2026-07-17

项目详情


延平区南纸老旧厂区提质增效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二期)
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一)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020701100360001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P8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3条
(3)、原招标文件P17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建设规模,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修改为:“招标人因项目规划调整、现场实施条件等实际情况等客观原因,有权对项目建设规模、实施范围进行合理调整。招标人作出调整应当向中标人出具书面变更文件,中标人应当遵照执行;工程量按照最终实施范围据实结算。仅因建设规模增减引起工程量变化的,中标人不得就工程量差额本身主张费用索赔;若因规模重大变更导致中标人产生客观实际损失的,双方依据合同工程变更相关条款另行协商处理。”
2、原招标文件P1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3.10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若对应资质被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修改为:“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若对应资质被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P19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9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设计单位派出的以下专业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允许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上述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
修改为:“设计单位派出的以下专业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允许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上述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
4、原招标文件P26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开标当日《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失效,将被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修正为:“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同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26]2号)要求,单个项目投标保证金高于30万元时,年度保证金视同具有同等效力,无需补齐),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5、原招标文件P30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3-15名个。定标原则: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3-15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任一名次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后推荐。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数大于等于3名且小于等于15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数大于15名时,按评标阶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5名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不多于15名定标候选人。定标原则: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不多于15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任一名次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后推荐。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数不多于15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数大于15名时,按评标阶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5名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推荐定标候选人规则)”
6、原招标文件P3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4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修改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按照《南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组建)”
7、原招标文件P3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7定标因素及其详细标准:  “
(1)价格因素(50分):合格制。定标候选人报价合格的,得50分;报价不合格的,不得分。(注: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所列金额为准。)”
修改为:“ 
(1)价格因素(50分):合格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定标候选人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合格的,得50分;报价不合格的,不得分。(注: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所列金额为准。)”
8、原招标文件P3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7定标因素及其详细标准:  “
(3)团队因素(10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定标候选人拟委派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分。定标候选人满足第一章节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门槛条件的,得5分;定标候选人拟派出管理机构人员满足第三章节综合评分法中管理机构全部加分项的,得10分;满足基本门槛条件的前提下,团队因素的其他情况在5分-10分之间适当评分。本小项满分10分。(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拟派出团队的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未在规定位置提供的不得分。定标证明材料中拟派出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对应拟派出人员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修改为:“ 
(3)团队因素(10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定标候选人拟委派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分。定标候选人满足第一章节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门槛条件的,得5分;定标候选人拟派出管理机构人员满足第三章节综合评分法中管理机构全部加分项的,得10分。(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拟派出团队的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未在规定位置提供的不得分。定标证明材料中拟派出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对应拟派出人员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9、原招标文件P3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7定标因素及其详细标准:“
(4)服务因素(30分):主要考核定标候选人履约能力、服务的主动性、响应时效性、项目团队到岗履职能力、缺陷责任期响应能力、配合度。定标资料中承诺履约履职到位,服务的主动性良好,配合度高且响应时间在48小时内的(不含法定节假日),得10分;承诺履约履职到位,服务的主动性良好,配合度高且响应时间在24小时内的(不含法定节假日),得20分;根据定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项目团队到岗履职能力、缺陷责任期响应能力、配合度,在0-10分之间加分。本小项满分30分。(注:定标资料中须提供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考核内容。)”
修改为:“ 
(4)服务因素(30分):定标候选人承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 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开展处置工作的,得 10 分;定标候选人承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 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开展处置工作的,得 20 分;定标委员会结合定标候选人现场履职措施、缺陷责任期应急保障方案优劣,在 0~10 分区间综合打分。本小项满分30分。(注:定标资料中须提供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考核内容。)”
10、原招标文件P3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1.9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顺延至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的第一日,下同)完成定标工作并在收到定标报告后1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
修改为:“1.9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定标候选人名单后,原则上应立即开展定标工作。若招标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定标的,应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期原因和定标时间,原则上只允许顺延一次。经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后,招标人应在收到定标报告后依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常,招标人按规定发放中标通知书。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11、原招标文件P34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7项第2点“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并不给予任何补偿且相应核减工程价款。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且发包人不予经济补偿。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内容所产生的风险,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修改为:“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甩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相应核减工程价款;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不需要实施的内容,同步核减合同价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可能发生甩项的相关风险。承包人不得仅以甩项、工作内容取消为由主张预期利润补偿;如因发包人甩项指令造成承包人已发生实际直接投入损失的,按照合同变更条款协商处理。”
12、原招标文件P34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7项第3点“3、 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证书、证件、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修正为:“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材料等全部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可将相关线索及证据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13、原招标文件P3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3项、原招标文件P197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4.2.1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
修改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电汇或者转账)或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权益,鼓励选择持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应当约定为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载明官方核验网址,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授权在线核验真伪,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
14、原招标文件P198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4.2.1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退给承包人。”
修改为:“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解除担保责任;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5、原招标文件P237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6其他增加:“
26.10  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双方约定由总包单位发起人工费申请程序的人工费申请须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工费审核和拨付。
26.11  建设单位提出的工期或建设标准调整、设计变更、主要工艺标准或者工程规模的调整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费用发生除第16.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调整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予以顺延。
26.12 因发包人要求以及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准确引起的建设标准调整、设计变更、主要工艺标准或者工程规模的调整或工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16、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修改同上。
17、随本补充通知发布本招标项目的平面图,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下载。
18、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360001)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调整执行。
 
  招 标 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7日
南纸中小企业创业园招标范围1.dwg
答疑澄清整改意见书_[202607]A014257041.pdf
补充通知.pdf
招标公告 补充通知 答疑变更开标一览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中标合同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6-07-03 10:18:10
存证哈希值:
6D5C6FFEDA9ED3AB7E552CF75608C5911573CBFD875D40B261D2038772A1882A
区块高度:
23986910
延平区南纸老旧厂区提质增效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信息时间:2026-07-03 10:07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南纸老旧厂区提质增效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5]H010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60042万元,其中一期、二期投资估算   23739.7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延平区南纸老旧厂区提质增效更新改造项目改造老旧厂区总建筑面积301400.09平方米,其中:厂房214045.72平方米,入园企业综合服务楼87354.37平方米;改造园区道路3973米、停车场37000平方米,购置园区智慧化管理系统,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安防、通信等基础设施。其中一期改造厂房建筑面积27411.19平方米、入园企业综合服务楼17830.89平方米,改造园区道路1125米,停车场4650平方米,购置园区智慧化管理系统,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安防、通信等基础设施;二期改造厂房建筑面积38041.31平方米、入园企业综合服务楼19099.51平方米,改造园区道路1270米,停车场12840平方米,购置园区智慧化管理系统,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安防、通信等基础设施。具体建设规模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投资;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延平区南纸老旧厂区提质增效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二期的投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①投资内容包括:中标人负责筹措本项目一期、二期总投资20%的资金,其中首笔投资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应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注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的履约担保金额。后期的筹措资金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招标人资金需求并按招标人要求投入,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资金筹措通知为准,接到招标人下发通知15日内资金到位。②设计内容包括:一期、二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含一期、二期的厂房、入园企业综合服务楼、改造园区道路、停车场、购置园区智慧化管理系统、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安防、通信等基础设施。应用BIM技术管理对建设内容进行设计。负责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控制预算造价。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③采购内容包括: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等工作。④施工内容包括:一期、二期厂房、入园企业综合服务楼、改造园区道路、停车场、购置园区智慧化管理系统、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安防、通信等基础设施等施工工作。具体内容以通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审查的施工图及招标人相关工作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建设规模,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0214.5964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96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4)投资要求:应满足建设单位的投资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或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若对应资质被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和投资任务只允许一家承担。(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应为住建部门颁发。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3 11: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07-09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记录的将会影响后续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8-03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
8.2 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
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110903322,

传真:/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顺昌街213号祥乐苑15幢一层,
邮编:3542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9-5622889、158599581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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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南纸老旧厂区提质增效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一)信息时间:2026-07-17 17:58
延平区南纸老旧厂区提质增效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二期)
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
(一)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020701100360001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P8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3条
(3)、原招标文件P17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建设规模,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修改为:“招标人因项目规划调整、现场实施条件等实际情况等客观原因,有权对项目建设规模、实施范围进行合理调整。招标人作出调整应当向中标人出具书面变更文件,中标人应当遵照执行;工程量按照最终实施范围据实结算。仅因建设规模增减引起工程量变化的,中标人不得就工程量差额本身主张费用索赔;若因规模重大变更导致中标人产生客观实际损失的,双方依据合同工程变更相关条款另行协商处理。”
2、原招标文件P1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3.10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若对应资质被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修改为:“ 
(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若对应资质被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原招标文件P19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9点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设计单位派出的以下专业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允许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上述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
修改为:“设计单位派出的以下专业负责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允许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上述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
4、原招标文件P26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开标当日《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失效,将被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若投标单位缴交的年度保证金不足时,无须补足,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修正为:“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同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26]2号)要求,单个项目投标保证金高于30万元时,年度保证金视同具有同等效力,无需补齐),若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一种可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必须按投标保证金金额足额补齐。”
5、原招标文件P30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3-15名个。定标原则: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3-15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任一名次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后推荐。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数大于等于3名且小于等于15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数大于15名时,按评标阶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5名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不多于15名定标候选人。定标原则: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数:不多于15名。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任一名次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下同)后推荐。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数不多于15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合格有效的投标人数大于15名时,按评标阶段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5名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推荐定标候选人规则)”
6、原招标文件P31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4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修改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按照《南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组建)”
7、原招标文件P3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7定标因素及其详细标准:  “
(1)价格因素(50分):合格制。定标候选人报价合格的,得50分;报价不合格的,不得分。(注: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所列金额为准。)”
修改为:“ 
(1)价格因素(50分):合格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定标候选人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合格的,得50分;报价不合格的,不得分。(注: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所列金额为准。)”
8、原招标文件P3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7定标因素及其详细标准:  “
(3)团队因素(10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定标候选人拟委派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分。定标候选人满足第一章节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门槛条件的,得5分;定标候选人拟派出管理机构人员满足第三章节综合评分法中管理机构全部加分项的,得10分;满足基本门槛条件的前提下,团队因素的其他情况在5分-10分之间适当评分。本小项满分10分。(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拟派出团队的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未在规定位置提供的不得分。定标证明材料中拟派出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对应拟派出人员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修改为:“ 
(3)团队因素(10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定标候选人拟委派团队成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分。定标候选人满足第一章节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门槛条件的,得5分;定标候选人拟派出管理机构人员满足第三章节综合评分法中管理机构全部加分项的,得10分。(注:定标候选人应提供拟派出团队的相应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未在规定位置提供的不得分。定标证明材料中拟派出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对应拟派出人员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
9、原招标文件P3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7定标因素及其详细标准:“
(4)服务因素(30分):主要考核定标候选人履约能力、服务的主动性、响应时效性、项目团队到岗履职能力、缺陷责任期响应能力、配合度。定标资料中承诺履约履职到位,服务的主动性良好,配合度高且响应时间在48小时内的(不含法定节假日),得10分;承诺履约履职到位,服务的主动性良好,配合度高且响应时间在24小时内的(不含法定节假日),得20分;根据定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项目团队到岗履职能力、缺陷责任期响应能力、配合度,在0-10分之间加分。本小项满分30分。(注:定标资料中须提供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考核内容。)”
修改为:“ 
(4)服务因素(30分):定标候选人承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 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开展处置工作的,得 10 分;定标候选人承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 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开展处置工作的,得 20 分;定标委员会结合定标候选人现场履职措施、缺陷责任期应急保障方案优劣,在 0~10 分区间综合打分。本小项满分30分。(注:定标资料中须提供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考核内容。)”
10、原招标文件P3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1.9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顺延至节假日或公休日后的第一日,下同)完成定标工作并在收到定标报告后1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
修改为:“1.9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定标候选人名单后,原则上应立即开展定标工作。若招标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定标的,应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期原因和定标时间,原则上只允许顺延一次。经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后,招标人应在收到定标报告后依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常,招标人按规定发放中标通知书。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11、原招标文件P34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7项第2点“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并不给予任何补偿且相应核减工程价款。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相应核减合同价款且发包人不予经济补偿。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内容所产生的风险,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修改为:“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招标工程的部分项目进行甩项,甩项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相应核减工程价款;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不需要实施的内容,同步核减合同价款。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可能发生甩项的相关风险。承包人不得仅以甩项、工作内容取消为由主张预期利润补偿;如因发包人甩项指令造成承包人已发生实际直接投入损失的,按照合同变更条款协商处理。”
12、原招标文件P34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7项第3点“3、 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证书、证件、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修正为:“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材料等全部资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可将相关线索及证据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13、原招标文件P3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3项、原招标文件P197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4.2.1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
修改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电汇或者转账)或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担保保函)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指的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作为保证形式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权益,鼓励选择持有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保函应当约定为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载明官方核验网址,能够通过互联网无需授权在线核验真伪,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
14、原招标文件P198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4.2.1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退给承包人。”
修改为:“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的,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解除担保责任;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5、原招标文件P237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6其他增加:“
26.10  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双方约定由总包单位发起人工费申请程序的人工费申请须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工费审核和拨付。
26.11  建设单位提出的工期或建设标准调整、设计变更、主要工艺标准或者工程规模的调整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中所需费用发生除第16.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调整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予以顺延。
26.12 因发包人要求以及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准确引起的建设标准调整、设计变更、主要工艺标准或者工程规模的调整或工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16、原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修改同上。
17、随本补充通知发布本招标项目的平面图,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下载。
18、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360001)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调整执行。
 
  招 标 人: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7日
附件:
南纸中小企业创业园招标范围1.dwg
答疑澄清整改意见书_[202607]A0142570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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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关于取消巨口乡巨口村六子林道路提升(二期)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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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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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号 项目名称:延平区塔前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8:30-09:30
项目名称:樟湖镇溪口村上下面头山内湖湿地公园周边景观提升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08:30-09:30
2026/07/22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八仙村油茶山场锄草及病虫防治施工项目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10:00-11:00
项目名称:南平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一期)6#、7#仓库监理(重新招标)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8:30-09:30
2026/07/27号 项目名称: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延平校区消防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二次招标)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8:00-10:00
2026/07/31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九峰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建筑与室外工程)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8:30-09:30
2026/07/01号 项目名称:樟湖镇下坂街环境整治工程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8:30-09:30
2026/07/02号 项目名称:塔前中学宿舍后边坡挡墙护坡及围墙修建工程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9:00-10:00
项目名称:正荣小学附属幼儿园保育设施改造工程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08:30-11:30
2026/07/09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胜利小学提质扩容工程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8:30-13:30
2026/07/14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户外环境和操场改造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8:30-10:30
项目名称:延平区王台镇敬老院转型升级项目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09:00-12:00
2026/07/16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水东片区市政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8:30-09:30
2026/07/20号 项目名称:西芹镇新亭乡村物流点及配套设施项目(基础设施完善)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09:00-12:00
2026/07/24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工程检测项目
开标地点: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开标时间:0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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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第2次)
2026-06-02 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2026-05-29 【其他项目】延平区王台镇王台溪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项目(一期)(二次招标)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1-13 【其他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徐洋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告
2026-01-08 南平工业园区公共应急池建设项目(二期)补充通知
(二)(答疑纪要)

2026-01-04 【其他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徐洋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暂停公告
2025-12-29
延平区塔前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03 南平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一期)7#仓库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6-25 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6-18 南平市延平区九峰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土方与边坡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5-22 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延平区段)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4-09 【其他项目】“炉下之问”生态文明实践基地提升及斜溪流域生态修复河岸治理工程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23 武步溪延平区治理工程(巨口乡、樟湖镇段)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06 南平市延平区土目洲活力度假岛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2-28
延平区塔前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2026-07-03 南平临港农副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一期)7#仓库中标结果公告
2026-06-25 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6-06-18 南平市延平区九峰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土方与边坡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2026-05-22 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延平区段)勘察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2026-04-09 【其他项目】“炉下之问”生态文明实践基地提升及斜溪流域生态修复河岸治理工程项目(一期)中标公示
2026-03-23 武步溪延平区治理工程(巨口乡、樟湖镇段)勘察设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6-03-06 南平市延平区土目洲活力度假岛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
2026-02-28
南平市延平区九峰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土方与边坡工程)合同备案
2026-06-26 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延平区段)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2026-05-15 武步溪延平区治理工程(巨口乡、樟湖镇段)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备案
2026-04-15 南平市延平区土目洲活力度假岛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备案
2026-04-1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土方(二期)工程合同备案
2026-04-09 南平工业园区公共应急池建设项目(二期)合同备案
2026-02-10 国道235线延平区樟湖板狮头山(宁德界)至宝峰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项目合同备案
2026-01-30 2025年延平区林业局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合同备案
2026-01-23
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 招标公告| 补充通知| 招标答疑纪要|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合同 更多>>
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工程检测项目 投标邀请书
2026-07-17 南平市延平区水东片区市政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026-07-10 西芹镇新亭乡村物流点及配套设施项目(基础设施完善)
2026-07-06 延平区王台镇敬老院转型升级项目
2026-07-06 南平市胜利小学提质扩容工程
2026-07-03 南平市延平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户外环境和操场改造
2026-07-03 正荣小学附属幼儿园保育设施改造工程投标邀请书
2026-06-26 塔前中学宿舍后边坡挡墙护坡及围墙修建工程
2026-06-25
炉下镇炉下村龙门公园提升项目终止公告
2025-06-11 关于取消316国道王台集镇路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公告
2024-10-12 2024年赤坑村下东护岸(一事一议)和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变更公告]
2024-10-09 棚下小学门前道路硬化工程(一事一议)[变更公告]
2024-09-30 延平区夏道镇鸠上村村民活动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2024-09-30 南山镇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变更公告]
2024-09-27 水井窠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徐洋溪重点河段水体修复工程[变更公告]
2024-09-25 延平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建筑分布式光伏资源开发利用前期项目
2024-09-23
延平区王台镇敬老院转型升级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7-09 南平市胜利小学提质扩容工程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7-03 太平镇南溪村边坡险情治理工程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6-23 樟湖镇转产转业配套设施建设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6-22 樟湖镇武步村供水改造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6-17 新光学校小学部教学楼外立面改造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6-10 巨口乡馀庆村影视点项目设计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6-04 南平市延欣园艺科技有限公司温室排水工程澄清公告第(1)次
2026-05-26
南平市延平区水东片区市政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16 延平区王台镇敬老院转型升级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14 南平市延平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户外环境和操场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14 南平市胜利小学提质扩容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09 樟湖镇溪口村上下面头山内湖湿地公园周边景观提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03 正荣小学附属幼儿园保育设施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02 塔前中学宿舍后边坡挡墙护坡及围墙修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02 樟湖镇下坂街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7-01
南平市延平区水东片区市政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标公示
2026-07-16 延平区王台镇敬老院转型升级项目中标公示
2026-07-14 南平市延平区第三实验幼儿园户外环境和操场改造中标公示
2026-07-14 南平市胜利小学提质扩容工程中标公示
2026-07-09 樟湖镇溪口村上下面头山内湖湿地公园周边景观提升中标公示
2026-07-03 正荣小学附属幼儿园保育设施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2026-07-02 塔前中学宿舍后边坡挡墙护坡及围墙修建工程中标公示
2026-07-02 樟湖镇下坂街环境整治工程中标公示
2026-07-01
延平区迎宾实验小学围墙及场地修缮项目合同公示
2026-07-15 赤门乡苦竹洋村护岸水毁修复工程合同公示
2026-07-09 南平市延平区开元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公示
2026-07-08 夏道中学公厕改造及校园水电管网改造工程合同公示
2026-07-01 延平区司法局赤门司法所提升改造项目合同公示
2026-06-25 延平区太平镇幸福里社区改造项目合同公示
2026-06-18 南平市延平区县道X805(K10+020-K10+760)路基掏空整治工程合同公示
2026-06-18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西山村后坪新村张大则屋后高陡边坡治理工程合同公示
2026-06-16
国有产权交易 通知公告| 国有资产转让| 交易结果|变更公告 更多>>
[2026-0716-098]南平市延平区梅峰路、建东路、东溪路、文体路店面(房屋、仓库)三年期租赁权
2026-07-17 [2026-0303-019]南平市延平区杨真新区1号楼201室房屋一年期租赁权(二次竞拍)
2026-07-16 [2026-0715-097]南平市延平区胜利街17号税务局宿舍附楼2层房屋三年租赁权
2026-07-16 [2026-0714-096]南平市延平区横排路96号及负一层(房屋)36个月租赁权
2026-07-15 [2026-0714-095]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3号裙楼店面三年期租赁权
2026-07-15 [2026-0710-088]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兴华一路15-108号(福仁堂大药房)36个月租赁权
2026-07-14 [2026-0710-093]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巨口街5号负一层房屋五年期租赁权
2026-07-13
[2026-0708-087]南平市延平区南平港延福门码头相关资产转让(整体竞拍)
2026-07-09 [2026-0703-085]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94号207室房屋转让
2026-07-07 [2026-0703-083]南平市延平区北门岭19号203室房屋转让
2026-07-07 [2026-0703-084]南平市延平区北门岭19号302室房屋转让
2026-07-07 [2024-0118-011]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道江南路21-5号房屋转让(五次竞拍)
2025-04-23 [2023-0516-053]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480号加成世纪园(丽景水岸)裙楼-1层10号车位转让
2023-05-17
[2026-0708-087]南平市延平区南平港延福门码头相关资产转让(整体竞拍)撤拍公示
2026-07-16 [2026-0618-077]南平市延平区南平市八一路206号店面三年期租赁权竞拍结果公示
2026-07-16 [2026-0707-086]南平市延平区裕达广场店面三年期租赁权竞拍结果公示
2026-07-16 [2026-0618-076]南平市延平区大洲岛工业用地、用房36个月租赁权(二次竞拍)竞拍结果公示
2026-07-15 [2026-0618-075]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88号82号店面36个月租赁权(二次竞拍)竞拍结果公示
2026-07-15 [2026-0303-019]南平市延平区杨真新区1号楼201室房屋一年期租赁权竞拍结果公示
2026-07-14 [2025-0808-107]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206号教师公寓1#楼196号房屋三年期租赁权竞拍结果公示
2026-07-14
[[2026-0608-068]]关于南平市延平区三元路50号一层店面一年期租赁权的《竞拍规则》装修期的变更说明
2026-06-16 [2026-0109-004]关于变更南平市延平区户外立柱等广告牌一年期承包经营权(整体竞拍)竞拍公告、竞拍规则内容的说明
2026-01-14 [2025-0821-121]关于南平市延平区府后路、人民路办公室(店面)三年期租赁权《竞拍规则》的补充说明
2025-08-26 [2025-0611-078]关于南平市延平区杨真新区45号一层15号、16号店面36个月租赁权《竞拍公告》与《竞拍规则》租期的变更说明
2025-06-19 [2025-0506-065]南平市延平区西芦镇兴华一路127 号五星小区2梯404室房屋三年期租赁权
2025-05-12 [2025-0424-056]关于南平市延平区昼锦坊6区-3#号店面一年期租赁权标的图片变更的公告
2025-05-07 [2023-1221-146]关于标的图片变更说明
2025-04-25
林权交易 林权交易| 通知公告| 变更公告| 交易结果| 更多>>
[2026-0713-094]南平市延平区八仙村油茶山场锄草及病虫防治施工项目
2026-07-14 [2026-0526-063]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九坍村“乌石山”两片山场的林木生产销售权(整体竞拍)
2026-05-27 [2026-0129-012]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小鸠村“长坡、马林顶”林地30年经营权承包(整体竞拍)
2026-01-30 [2026-0107-003]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西山村“信坑”1片山场的林木生产销售权(整体竞拍)
2026-01-08 [2025-1215-186]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新岭村“石壁里洋、长潭”等9片山场的林木生产销售权(整体竞拍)
2025-12-17 [2025-1024-155]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高埠村前坨工区间伐木材生产销售(三次竞拍)
2025-11-27 [2025-1024-155]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高埠村前坨工区间伐木材生产销售(二次竞拍)
2025-11-06 [2025-1024-155]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高埠村前坨工区间伐木材生产销售
2025-10-27
[2023-0817-084]南平市延平区国有林场延峡分场万米山工区1片山场的林木生产销售权
2023-08-18 [2023-0106-02]南平市延平区国有林场延夏分场茫荡工区5片山场林木生产销售权(整体竞拍)
2023-01-09 南平市溪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溪后工区072林班31、32大班间伐山场木材销售交易
2022-09-05 南平市延平区国有林场延夏分场赤门工区5片、炉下工区4片山场林木生产销售权
2022-07-25 南平市延平区国有林场太平分场高洲工区13片山场(带状采伐)林木生产销售权
2022-07-11 南平市延平区国有林场太平分场高洲工区18片山场林木生产销售权
2022-06-20 南平市延平区国有林场峡阳分场万米山工区1片山场林木生产销售权
2022-06-13 南平市溪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溪后工区1片山场的林木生产销售权
2022-05-13
[2025-0915-138]关于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高埠村前坨工区间伐木材生产作业承包权竞拍(二次竞拍)《竞拍规则》竞买人条件的变更说明
2025-10-10 [2025-0915-138]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高埠村前坨工区间伐木材生产作业承包权竞拍
2025-09-19 [2023-0717-072]关于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斜溪村5片山场林木生产销售权(整体竞拍)四次竞拍的《竞拍公告》与《竞拍规则》部分内容变更公告
2024-03-27 [2023-1109-126]关于南平市溪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罗坍工区108林班31大班050小班间伐木材生产作业承包权的《竞拍规则》部分内容变更公告
2023-11-14
[2026-0526-063]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九坍村“乌石山”两片山场林木生产销售权(整体竞拍)竞拍结果公示
2026-06-05 [2026-0129-012]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小鸠村“长坡、马林顶”林地30年经营权承包(整体竞拍)竞拍结果公示
2026-02-09 [2026-0107-003]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西山村“信坑”1片山场的林木生产销售权(整体竞拍)竞拍结果公示
2026-01-16 [2025-1215-186]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新岭村“石壁里洋、长潭”等9片山场的林木生产销售权(整体竞拍)结果公告
2025-12-24 [2025-1024-155]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高埠村前坨工区间伐木材生产销售(三次竞拍)竞拍结果公示
2025-12-08 [2025-1024-155]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高埠村前坨工区间伐木材生产销售(二次竞拍)竞拍结果公示
2025-11-14 [2025-1024-155]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高埠村前坨工区间伐木材生产销售竞拍结果公示
2025-11-04 [2025-0915-138]南平市延平区王台镇高埠村前坨工区间伐木材生产作业承包权竞拍(二次竞拍)竞拍结果公示
2025-10-11
政府集中采购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 更多>>
延平区居家养老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07-13 延平区教育城域网服务类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07-13 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小学多功能录播室设施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07-03 第十八届海峡论坛·两岸“延平王”郑成功文化交流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6-30 延平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06-24 南平市第三中学改扩建8人制足球场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06-18 延平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06-01 延平区居家养老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2026-05-26
延平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7-15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2026—2027学年中小学学生簿册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7-13 延平区居家养老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7-13 第十八届海峡论坛·两岸“延平王”郑成功文化交流活动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7-11 南平市第三中学改扩建8人制足球场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6-26 延平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6-22 延平区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规划(老旧小区改造)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6-05-28 延平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2)
2026-05-15
土地(矿产)交易 通知公告| 变更公告| 交易结果 更多>>
[2024-0827-086]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炉下工业平台转让
2024-08-30 2024-0315-024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绿色产业园区龙山路39号(岩角地块工业平台)转让
2024-03-18 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3-09-06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横绿色产业园区龙山路37号(9号工业平台)转让(宗地编号:YP2021-04-02,面积:42115m2)
2022-10-10 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2022-05-13
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终止编号为YS202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的公告
2022-06-07
[2024-0827-086]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炉下工业平台转让竞拍结果公示
2024-09-14 2024-0315-024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绿色产业园区龙山路39号(岩角地块工业平台)转让竞拍结果公示
2024-03-28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横绿色产业园区龙山路37号(9号工业平台)转让竞拍结果公示
2022-11-04
村集体产权 通知公告| 变更公告| 交易结果 更多>>
[2026-0318-028]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坑柄村老鼠窠、仔坪坑等毛竹林20年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整体竞拍)
2026-03-20 [2025-1110-164]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南溪村“仙亭”林地25年期经营权承包(整体竞拍)
2025-11-12 [2025-0827-122]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岭根村30年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整体竞拍)
2025-08-28 [2025-0425-058]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卷龙蛇(综合体网箱)5年期租赁权(三次竞拍)
2025-07-28 [2025-0425-058]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卷龙蛇(综合体网箱)5年期租赁权(二次竞拍)
2025-06-06 [2025-0425-058]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卷龙蛇(综合体网箱)5年期租赁权
2025-04-27 [2024-0705-052]南平市延平区洋后镇后坪村后坪兴兴食品厂20年期租赁权(三次竞拍)
2025-03-10 [2024-0705-052]南平市延平区洋后镇后坪村后坪兴兴食品厂20年期租赁权(二次竞拍)
2025-01-03
[2026-0318-028]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坑柄村老鼠窠、仔坪坑等毛竹林20年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整体竞拍)竞拍结果公告
2026-03-27 [2025-1110-164]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南溪村“仙亭”林地25年期经营权承包(整体竞拍)竞拍结果公示
2025-11-25 [2025-0827-122]南平市延平区巨口乡岭根村30年期土地承包经营权(整体竞拍)撤拍结果公示
2025-08-29 [2025-0425-058]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卷龙蛇(综合体网箱)5年期租赁权(三次竞拍)竞拍结果公告
2025-08-05 [2025-0425-058]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卷龙蛇(综合体网箱)5年期租赁权(二次竞拍)流拍结果公告
2025-07-14 [2025-0425-058]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龙池村卷龙蛇(综合体网箱)5年期租赁权竞拍结果公告
2025-06-04 [2024-0705-052]南平市延平区洋后镇后坪村后坪兴兴食品厂20年期租赁权(三次竞拍)竞拍结果公告
2025-03-18 [2024-0705-052]南平市延平区洋后镇后坪村后坪兴兴食品厂20年期租赁权(二次竞拍)竞拍结果公告
2025-01-13
工业循环物资 通知公告| 变更公告| 交易结果更多>>
[2026-0615-072]南平市延平区四鹤百货直梯(电梯)1台拆除处置权
2026-06-16 [2026-0507-055]南平市延平区四鹤百货直梯(电梯)1台拆除处置权
2026-05-09 [2026-0326-032]南平市延平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土方工程高岭土矿一批(整体竞拍)二次竞拍
2026-04-30 [2026-0428-052]南平市延平区第一干部招待所处置的家具、设备资产一批(整体竞拍)
2026-04-29 [2026-0326-032]南平市延平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土方工程高岭土矿一批(整体竞拍)
2026-03-27 [2026-0312-025]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小鸠村上吾山地块安置点毛石浆砌挡墙一批(整体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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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2026-0312-025]关于变更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小鸠村上吾山地块安置点毛石浆砌挡墙一批(整体竞拍)竞拍公告内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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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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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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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025-0827-124]别克牌闽HXG720小型普通客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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