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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康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和康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和康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8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康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KX-2026051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标项一:
标项名称:和康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1
单位: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符合要求的银行负责财政零余额支付代理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标项二:
标项名称:和康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4
单位: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符合要求的银行负责单位零余额支付代理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和康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服务时间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是 ☑否;
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有效《金融许可证》并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分行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为合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同一银行总行,只能授权其一家分支机构(分行或支行)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内容在开标环节由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
2.地点:新疆瑞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315号众耀汽配产业园6号楼3楼)
3.方式:在新疆瑞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1: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3.开标时间:2026年6月8日11: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康县财政局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康县昆岭镇
联系人:克先生
联系方式:0903-2021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瑞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315号众耀汽配产业园6号楼3楼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991-461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