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上海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仁生里豪贤苑A栋第三层房地产15年租赁权

公告-招标公告
上海
发布时间:2026-07-17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仁生里豪贤苑A栋第三层房地产15年租赁权项目编号:GR2026SH1000872转让价格(万元):标的所属行业: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17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7-31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无 受托机构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交易机构:业务联系人:周淑燕 联系电话:- 负责人:李富齐 联系电话:01051917888-757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仁生里豪贤苑A栋第三层房地产15年租赁权
实物资产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GR2026SH1000872
转让单价:0.0025万元/平方米/月
公告开始
2026-07-17
披露中
2026-07-18
公告截止
2026-07-31
标的所在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周淑燕18610806302
项目负责人李富齐01051917888-757、13522821665

转让方承诺资产公告信息标的基本信息周边环境转让方简况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本次招租的标的资产为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仁生里豪贤苑A栋第三层房地产,建筑面积1139.39平方米,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使用性质为商铺。
出租面积(平方米)1139.39免租期4个月
租赁期15年
拟征集承租方数量1
租金支付要求首年月租金竞价底价为0.0025万元/平方米/月(含税),具体以成交价格为准,每满3年租金环比递增2%。租金按每半年度结算一次,首年度首期半年租金应于房产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后续每半年度租金应于每半年度起始前30日支付。押金支付要求押金为3个月租金,应于房产租赁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
其它事项说明-

不动产
建筑面积(平方米)1139.39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租金为包含增值税的价格。2.出租方给予承租方4个月的免租期用于房屋装修改造。免租期内乙方免交租金,但乙方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通讯及其他因施工、占用房屋而发生的费用。3.出租方授权海南中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为管理、交付、收回租赁房屋,代为催交租金及各项费用。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与出租方及海南中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安全协议》。
周边环境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国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雄安高新区服务中心620-173(自主申报)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国资监管机构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国寿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有意向承租标的房产的,可在出租信息公告发布到期之前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递交承租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按照上海联交所承租规则要求的《承租申请书》等承租登记材料,以及出租方置于上海联交所备查的要求意向承租方递交的单方签署完备的其他材料(《房产租赁协议》(按协议中要求相应份数提供)、《房屋租赁安全协议》(按协议中要求相应份数提供)),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截止公告期满日17:30,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承租方在《承租申请书》中对出租方作出充分知晓并认可本公告所披露的所有内容,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所有交易条件及附件内容,并以不低于出租底价承租本次标的的承诺的确认,经上海联交所会同出租方确认承租资格后即成为标的资产竞租人。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房产租赁协议》签订及上海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原额原路返还。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材料及保证金的,则采取协议出租方式成交。意向承租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承租标的资产,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底价的,被确定为承租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承租价格。租赁双方应在确定承租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3、承租方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及海南中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协议》及《房屋租赁安全协议》,承租方应按照《房产租赁协议》相关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押金和租金。《成交确认书》作为《房产租赁协议》的必要组成部分。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成为竞租人,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可以以竞租人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租赁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竞租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①在上海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承租方未通过上海联交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的:①在网络竞价中竞租人未提交竞租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网络竞价方案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违反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5、租赁期内,房屋日常运维、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等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资产运营所有费用(例如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费、室内清洁费、通讯费、供暖费、电梯维保费、消防维保费、房屋日常维修翻新和主体结构维修等)、公众责任保险、营业中断险等均由承租人负担。因承租方不按时缴纳上述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6、本项目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担。7、本项目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一旦成为竞租人,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上海联交所备查材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出租公告之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及相关承租条件、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风险及后果,决定受让转让标的。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申请,不可撤销。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否则视为违约。8、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递交承租申请时,需同时提交书面承诺(须采用上海联交所备查文本)。9、本项目承租方向上海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按一个月租金标准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3.000000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期间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丰先生
联系电话13876810450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