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崇州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项目崇集挂告﹝2026﹞01号流转公告
项目详情
崇州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挂牌公告
崇集挂告﹝2026﹞01号
经崇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决定委托成都农交所崇州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作价入股方式交易八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作价入股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及 作价入股年限 | 作价 入股 起始价(元/平方米) | 交易 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指标 |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
| 1 | CZ-DM-HQ- 2026-01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3797.65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49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2 | CZ-DM-HQ- 2026-02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1481.55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19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3 | CZ-DM-HQ- 2026-03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1526.74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20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4 | CZ-DM-HQ- 2026-04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1179.83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15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5 | CZ-DM-HQ- 2026-05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1129.43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14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6 | CZ-DM-HQ- 2026-06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983.24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12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7 | CZ-DM-HQ- 2026-07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203.15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2.6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8 | CZ-DM-HQ- 2026-08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625.27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8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均可申请,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次作价入股挂牌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或联合体报名。
三、本次作价入股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作价入股起始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合作方)。
四、为规范用地管理,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宗地用途必须符合产业用地规划。
五、本次竞买活动在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挂牌报名期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在挂牌报名期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合作方报名,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摘牌成交。如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合作方报名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合作方),网络竞价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15时00分至2026年7月27日15时30分。
七、 意向合作方请于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凭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
八、 其他事项:
1、联合社与竞得人(合作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增资入股竞得人(合作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确定公司注册资本金,根据成交价确定联合社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未经联合社书面同意,竞得人(合作方)不得以增资扩股等方式稀释作价入股主体所持公司股权比例。
2、公司工作人员及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必要劳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联合社成员。
3、本次作价入股主体与竞得人(合作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各方的税费缴纳。
4、土地作价入股成交后,作价入股主体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公开栏上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并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合同》,须在入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作价入股手续,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公司名下。
5、竞得人(合作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6、其他事项详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施方案》。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公告内容以挂牌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意向合作方请于2026年7月17日起登陆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下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挂牌文件》。
联系地址: 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永盛巷35号(咨询电话:李先生028-82189876) 网站地址:https://www.cdaee.com/nccq/
成都农交所崇州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原文链接
崇州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挂牌公告
崇集挂告﹝2026﹞01号
经崇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决定委托成都农交所崇州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作价入股方式交易八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作价入股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及 作价入股年限 | 作价 入股 起始价(元/平方米) | 交易 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指标 |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密度 | |||||||
| 1 | CZ-DM-HQ- 2026-01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3797.65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49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2 | CZ-DM-HQ- 2026-02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1481.55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19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3 | CZ-DM-HQ- 2026-03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1526.74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20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4 | CZ-DM-HQ- 2026-04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1179.83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15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5 | CZ-DM-HQ- 2026-05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1129.43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14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6 | CZ-DM-HQ- 2026-06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983.24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12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7 | CZ-DM-HQ- 2026-07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203.15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2.6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 8 | CZ-DM-HQ- 2026-08 | 崇州市道明镇红旗村14组 | 625.27平方米 | 其他商业服务业 40年 | 655 | 8 | 不大于1.0 | 不宜超过12米 | 不大于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均可申请,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次作价入股挂牌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或联合体报名。
三、本次作价入股挂牌以增价方式竞价,可多次报价,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作价入股起始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为竞得人(合作方)。
四、为规范用地管理,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宗地用途必须符合产业用地规划。
五、本次竞买活动在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进行网络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挂牌报名期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在挂牌报名期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合作方报名,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摘牌成交。如产生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合作方报名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合作方),网络竞价时间为2026年7月27日15时00分至2026年7月27日15时30分。
七、 意向合作方请于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凭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报名手续。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16时00分。
八、 其他事项:
1、联合社与竞得人(合作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增资入股竞得人(合作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确定公司注册资本金,根据成交价确定联合社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未经联合社书面同意,竞得人(合作方)不得以增资扩股等方式稀释作价入股主体所持公司股权比例。
2、公司工作人员及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必要劳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联合社成员。
3、本次作价入股主体与竞得人(合作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各方的税费缴纳。
4、土地作价入股成交后,作价入股主体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公开栏上对交易结果进行公示,并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合同》,须在入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作价入股手续,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公司名下。
5、竞得人(合作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6、其他事项详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实施方案》。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公告内容以挂牌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意向合作方请于2026年7月17日起登陆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下载《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挂牌文件》。
联系地址: 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永盛巷35号(咨询电话:李先生028-82189876) 网站地址:https://www.cdaee.com/nccq/
成都农交所崇州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