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辽宁 发布时间: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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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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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 |
| 撰写单位: |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7-17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26984 二 、 项目名称: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质量控制及成果集成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 中标(成交)金额:29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0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质量控制及成果集成 服务类 名称: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质量控制及成果集成(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 (一)质量控制 1.制定质控方案。结合任务内容和项目要求,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对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汇总等关键环节开展质量控制,保障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数据结果的准确性。 2.明确质控内容。通过工作调度和资料审阅等方式,对档案和数据资料(100%)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原始记录、异常数据、内部质量控制文件等;通过实地踏勘、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样品采集、流转、制备(5%)等环节进行监督;通过质控样添加(按批次)、密码样审核(按批次)、“双超”样品复测(100%)、复测核查(100%)等方式对样品检测进行把关。 3.形成质控报告。项目开始后,根据各环节进展情况进行质控,于11月30日前形成质量控制报告并完成报送;对于分析测试环节的质控,需出具带有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报告正本,各指标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4.涉密要求。对所有环节质控数据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 (二)成果集成 1.数据评估分析。对2026年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项目所获得的土壤和农产品检测数据及时进行评估分析。评估标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相关技术规定执行。评估指标为农产品及土壤中的镉(Cd)、汞(Hg)、砷(As)、铅(Pb)、铬(Cr)等5项重金属。 2.对检测结果进行成果集成。根据土壤与农产品检测数据的评估分析结果,编制《2026年辽宁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评估报告》,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送。 3.涉密要求。对本项目涉及所有数据和成果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服务要求:★ (一)质量控制 1.制定质控方案。结合任务内容和项目要求,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对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汇总等关键环节开展质量控制,保障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数据结果的准确性。 2.明确质控内容。通过工作调度和资料审阅等方式,对档案和数据资料(100%)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原始记录、异常数据、内部质量控制文件等;通过实地踏勘、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样品采集、流转、制备(5%)等环节进行监督;通过质控样添加(按批次)、密码样审核(按批次)、“双超”样品复测(100%)、复测核查(100%)等方式对样品检测进行把关。 3.形成质控报告。项目开始后,根据各环节进展情况进行质控,于11月30日前形成质量控制报告并完成报送;对于分析测试环节的质控,需出具带有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报告正本,各指标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4.涉密要求。对所有环节质控数据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 (二)成果集成 1.数据评估分析。对2026年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项目所获得的土壤和农产品检测数据及时进行评估分析。评估标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相关技术规定执行。评估指标为农产品及土壤中的镉(Cd)、汞(Hg)、砷(As)、铅(Pb)、铬(Cr)等5项重金属。 2.对检测结果进行成果集成。根据土壤与农产品检测数据的评估分析结果,编制《2026年辽宁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评估报告》,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送。 3.涉密要求。对本项目涉及所有数据和成果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服务时间:项目开始后,根据各环节进展情况进行质控,于11月30日前形成质量控制报告并完成报送;根据土壤与农产品检测数据的评估分析结果,编制《2026年辽宁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评估报告》,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送。 服务标准:★ (一)质量控制 1.制定质控方案。结合任务内容和项目要求,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对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汇总等关键环节开展质量控制,保障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数据结果的准确性。 2.明确质控内容。通过工作调度和资料审阅等方式,对档案和数据资料(100%)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查,重点关注原始记录、异常数据、内部质量控制文件等;通过实地踏勘、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样品采集、流转、制备(5%)等环节进行监督;通过质控样添加(按批次)、密码样审核(按批次)、“双超”样品复测(100%)、复测核查(100%)等方式对样品检测进行把关。 3.形成质控报告。项目开始后,根据各环节进展情况进行质控,于11月30日前形成质量控制报告并完成报送;对于分析测试环节的质控,需出具带有CMA(计量认证)的检验报告正本,各指标按现行有效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4.涉密要求。对所有环节质控数据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 (二)成果集成 1.数据评估分析。对2026年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项目所获得的土壤和农产品检测数据及时进行评估分析。评估标准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相关技术规定执行。评估指标为农产品及土壤中的镉(Cd)、汞(Hg)、砷(As)、铅(Pb)、铬(Cr)等5项重金属。 2.对检测结果进行成果集成。根据土壤与农产品检测数据的评估分析结果,编制《2026年辽宁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协同监测评估报告》,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报送。 3.涉密要求。对本项目涉及所有数据和成果必须保密,有保密程序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颖岩、项晓丽、马超、邓万丽(包组编号:004)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质量控制及成果集成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金额1.5%的中标服务费,每包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0号 联系方式:15524329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信悦汇A1座7楼702 联系方式:024-81231233转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 联系人:董磊 电 话:024-81231233转8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6年辽宁省耕地质量保护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公开招标文件004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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