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滨州管道2026年采办计划
(三)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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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压气站尾项工程施工
| 项目名称: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压气站尾项工程施工项目 项目地点:山东滨州 项目内容:滨州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银高压气站尾项工程施工
| 2026年7月
| 1 法人资格:1)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A1级证书;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既往业绩: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材料中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站场施工合同业绩,且同时满足:1)设计压力不小于10MPa;2)站场类型至少包含首站、门站、分输站、压气站、调压站、末站中的一种或多种;3)改建或扩建;4)已完成。 业绩材料须提供: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署时间页、盖章页、价格页、合同信息页;2)完工报告或结算单或验收单等。未提供业绩材料或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或分包及转包合同的,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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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投标意向联系方式:
邮箱:baoshy@cnooc.com.cn、zongyl@cnooc.com.cn
中海油渤中(滨州)能源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2026-06-02 12:00:002026-06-09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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