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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乐路333弄6号5年租赁权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乐路333弄6号5年租赁权项目编号:
L32025SH1001480-3挂牌价格:
2532060元/年租赁面积:4186.55㎡租赁期限:5年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地址:上海青浦区业务联系人:詹其港联系人
联系电话:021-62657272-113业务负责人:王凌智负责人
联系电话:-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10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7-24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乐路333弄6号5年租赁权
不动产租赁
项目编号:L32025SH1001480-3
出租底价:2532060元/年
租赁面积:4186.55㎡
披露开始
2026-07-10
披露中
2026-07-18
披露结束
2026-07-24
租赁期限5年
所在地区上海青浦区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詹其港021-62657272-113、17798857221
项目负责人王凌智

出租方承诺招租不动产概况周边环境出租方基本情况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对所持有的标的资产进行招租,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官方网站及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标的资产租赁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招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招租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联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招租公告,并对招租公告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交易不对意向承租方设置限制竞争的歧视性条件,我方自愿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5)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招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在联交所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招租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承租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招租公告的要求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交易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招租公告及交易凭证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招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联交所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本次招租活动的相关方或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招租不动产概况

招租不动产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乐路333弄6号
权利人名称上海金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权证编号沪(2025)青字不动产权第000111号
权证类型产权
用途办公
权证面积(㎡)4186.55
权证地址青浦区徐泾镇徐乐路333弄6号
周边环境


确定
1 公里

所在位置交通设施医疗机构商场超市教育机构餐饮休闲公园景点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泰州市金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江苏金姜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委托进行招租活动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招租条件
租赁期限5年
出租底价2532060元/年
租赁面积(㎡)4186.55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免租期免租期时间1个月,租赁期限含免租期
租赁用途办公
租赁用途说明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装修改造说明须在不损坏原有装修设施及建筑原有安全结构、消防设施的前提下,允许适应性装修改造,并且不得违反政府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连带责任。
是否可转租
承租方需承担的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有物业管理费。本标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直接与物业结算。
水电气热等费用承租方直接支付
押金及租金支付要求
是否支付押金是,具体为:《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3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押金不计息)。
租金支付要求其他:为先付租金后用房,租金按六个月支付,承租方应于已付租金的租赁期结束前【15】天支付下一期的租金,其中首期租金在《房屋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其他说明事项
抵押情况存在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房屋状态本标的房屋状态为空置。
其他招租条件1.本项目招租标的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徐乐路333弄6号。承租方承租后如需办理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消防验收、行业许可、市政排放等证照办理事项,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成本,出租方仅作配合,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补偿等责任。意向承租方须结合自身用房需求及租赁用途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充分咨询并认真考虑承租本项目房屋可能涉及到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一经报名视为意向方必须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2.意向承租方如对招租公告相关披露内容存在疑问的,应当于本项目公告期内与上海联交所及出租方取得联系,进行充分咨询沟通;并在履行有效的、审慎的内部决策程序后,确定是否进行本项目的承租报名并交纳保证金。3.在充分了解本招租房屋情况后,意向承租方具有承租意愿的,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至上海联交所网站进行承租报名。意向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委托代付,逾期未交纳者,自动失去承租资格。4.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报名前须充分阅读和考量,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视为接受公告所有条款。5.上海联交所于确定承租方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竞价结果通知》。6.承租方应在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半年租金及三个月押金 支付至出租方账户。若承租方未在收到《竞价结果通知》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支付首期租金及押金至出租方账户的,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补偿人民币200000元(待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上海联交所退还承租方保证金200000元人民币。期间,承租方如因资金周转原因导致纠纷的,出租方与上海联交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租方一经报名则视为认可公告全部内容。)。7.上海联交所在收到全额交易服务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出具《租赁交易凭证》,上海联交所在收到出租方与承租方租赁合同签署完成或出租方确认租赁合同可签署的通知后,原路无息退还承租方保证金。8.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报名前,须充分知晓招租房屋所在地及招租房屋的权属状况和证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证载权利人、证载面积、房屋用途、土地用途等情况),无条件接受招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如有),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9.意向承租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园区资格认定、排水排污许可证、消防安全合格认定、停车场备案许可等所有材料均由其自行负责,出租方予以配合。如最终承租方因租赁用途与产证用途不一致导致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最终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免责,最终承租方仍需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房屋租金、水电费、物管费等。10.出租方将在承租方实际经营后,对实际租赁用途进行检查,如发现承租方承租本项目招租房屋后的实际租赁用途与承租经营方案中所述的租赁用途不符,出租方即认定承租方违约,有权没收承租方支付的押金,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11.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任何名义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项目进行交换或以联营、合作经营等其他方式将该项目的全部或部分交他人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押金并追究相应责任。本约定自《租赁合同》生效起同步生效。
意向承租方范围依法设立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承租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承租方进行承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并且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均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如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它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均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实缴资本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官网、会计师事务所官网、中注协官网等机构出具的材料为准。(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报告需为完整版且加盖意向承租方单位公章。信用报告中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记录:a.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b.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c.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招租流程1. 本项目公告时间:2026.07.10-2026.07.24
2. 交易流程
2.1 参与报名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期内至本网站注册并实名认证,登录账号后进入“我要报名”,填写“意向承租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同时,按照公告要求在本项目挂牌期满前交纳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申请意向承租资格。
2.2 参与交易
2.2.1 信息发布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承租方应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承租价格。
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承租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无优先权)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前需详细了解并确认竞价方案的内容。
2.3完成交易
报价/竞价完成后,联交所向交易各方发送结果通知,并在收取交易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交易证明。租赁双方应及时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证明内容签订租赁合同。
其他说明1.本项目参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市国资国企不动产租赁业务操作细则》文件执行。2.本项目标的存在抵押情形,本次出租已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交易服务费联交所为组织招租活动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租赁期限在3年以下的,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成交价格的0.5倍收取;
租赁期限在3年及以上的,按照首年首月租金成交价格的1倍收取
保证金事项1.交纳金额:200000元
2.交纳时间:招租信息披露日起至披露期满日前交纳至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实际以联交所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资格。
3.交纳方式:线上缴纳保证金收款银行及账号
4.退还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的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全额返还;
(2)其他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完成后及时全额返还;
(3)如出租方未确认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未被确认资格后的1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5.为保护租赁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有效材料经联交所确认,且已经交纳保证金的,即获得交易资格,意向承租方需遵守联交所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则,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及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如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相关方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联交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4)竞价期内,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6)其他依据联交所有关保证金的规则有权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10个工作日
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承租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