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钢筋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项目详情
根据儋州生态提升项目业务需求,计划采购一批钢筋,本次采购按项目地点分为三个包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钢筋,具体规格参数、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报价函清单,本次采购范围包含材料的生产制造、出厂检测、运输卸车、质保服务等全部相关内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报价需覆盖上述全部工作内容。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者有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及经营范围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公示信息为准。
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要求:若响应人为钢筋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人为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生产资质要求,代理商自身需具备对应产品的合法经营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类)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筋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发票(发票票面金额总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若一份合同有多个执行发票,则以发票票面金额总和为准,发票税目明细需为类似品类)及检测报告,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
(四)质量要求:响应人供应的所有钢筋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提出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须提供至少一份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人加盖公章的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承诺书需明确承诺严格遵守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的要求,若违反承诺自愿承担响应无效、取消中选资格等相应后果。(格式自拟)
(六)信誉要求: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参加本次响应活动。
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响应人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注意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网上截图的质量,确保响应文件的各项内容均清晰可见。因内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否决响应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所有证件或证书必须是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响应。
(九)纸质版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的地方,要求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外,不做逐页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的要求;纸质版响应书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应在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注:本采购项目要求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及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若响应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弄虚作假行为,或无法满足采购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我方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发现上述情形时,随时否决其响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三、采购控制价
(一)东方项目钢筋(包件1):含税控制价23,530,000.00元,不含税控制价为20,823,008.85元;
(二)琼海项目钢筋(包件2):含税控制价13,941,000.00元,不含税控制价为12,337,168.14元;
(三)万宁项目钢筋(包件3):含税控制价47,650,000.00元,不含税控制价为42,168,141.59元。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3%,响应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出上述控制价范围。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7月17日15时30分至2026年7月23日17时30分(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向我公司致电获取采购文件及响应报价文件格式,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2时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响应文件递交要求: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完整密封,可采用现场书面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其中,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我公司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延误导致逾期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三)递交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五指山路5号松涛大厦2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atergroup.cn/)、海南水发微信公众号及鹏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评审办法
我公司将对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合格响应文件进行内部评审,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认中选单位,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五指山路5号松涛大厦2楼
联系电话:65710063,13389855087
监督投诉电话:65711557,13198933589
一、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钢筋,具体规格参数、采购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报价函清单,本次采购范围包含材料的生产制造、出厂检测、运输卸车、质保服务等全部相关内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报价需覆盖上述全部工作内容。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者有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及经营范围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公示信息为准。
证明材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要求:若响应人为钢筋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人为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生产资质要求,代理商自身需具备对应产品的合法经营资质。
证明材料:需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钢筋类)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钢筋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内容、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发票(发票票面金额总和不低于合同金额的70%,若一份合同有多个执行发票,则以发票票面金额总和为准,发票税目明细需为类似品类)及检测报告,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
(四)质量要求:响应人供应的所有钢筋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提出的各项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须提供至少一份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人加盖公章的不转包、不分包承诺书,承诺书需明确承诺严格遵守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的要求,若违反承诺自愿承担响应无效、取消中选资格等相应后果。(格式自拟)
(六)信誉要求: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参加本次响应活动。
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响应人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注意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网上截图的质量,确保响应文件的各项内容均清晰可见。因内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否决响应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所有证件或证书必须是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响应。
(九)纸质版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的地方,要求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外,不做逐页签字(或盖私章)盖公章的要求;纸质版响应书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应在封面及骑缝处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注:本采购项目要求响应文件中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及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若响应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弄虚作假行为,或无法满足采购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我方有权在采购的任何阶段发现上述情形时,随时否决其响应或取消其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三、采购控制价
(一)东方项目钢筋(包件1):含税控制价23,530,000.00元,不含税控制价为20,823,008.85元;
(二)琼海项目钢筋(包件2):含税控制价13,941,000.00元,不含税控制价为12,337,168.14元;
(三)万宁项目钢筋(包件3):含税控制价47,650,000.00元,不含税控制价为42,168,141.59元。
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3%,响应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出上述控制价范围。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7月17日15时30分至2026年7月23日17时30分(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向我公司致电获取采购文件及响应报价文件格式,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响应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12时0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响应文件递交要求: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完整密封,可采用现场书面递交或邮寄递交方式。其中,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我公司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延误导致逾期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三)递交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五指山路5号松涛大厦2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atergroup.cn/)、海南水发微信公众号及鹏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七、评审办法
我公司将对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合格响应文件进行内部评审,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认中选单位,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鹏源水环境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五指山路5号松涛大厦2楼
联系电话:65710063,13389855087
监督投诉电话:65711557,1319893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