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上虞区乡村振兴焕新共富项目-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乡村公路提升)(曹娥街道G104-红星)中标候选人公示\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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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乡村振兴焕新共富项目-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乡村公路提升)(曹娥街道G104-红星)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上虞区乡村振兴焕新共富项目-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乡村公路提升)(曹娥街道G104-红星),于2026年07月1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6年07月18日至2026年07月20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6年07月17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上虞区乡村振兴焕新共富项目-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乡村公路提升)(曹娥街道G104-红星),于2026年07月17日在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开标室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 标 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亿舜建设有限公司 | 毛穗 | 二级建造师 公路工程 浙2332018202307109 |
| 工期 | 质量 | 报价(元) | 得分 |
| 50日历天 | 合格 | 525170 | 99.9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禹舜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2026年07月17日